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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州生态环境局积石山分局关于2024年9月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来源:积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添加时间:2024-09-25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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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州生态环境局积石山分局关于2024年9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

公示时间:2024925日起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积石山县统办楼11楼 (731799     话:0930-772108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相关承诺文件

1

积石山县灾后重建供水设施配套项目

积石山县吹麻滩镇、大河家镇、刘集乡

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水务局

甘肃诺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临夏积石山县城片区以及大河家镇、刘集乡,新建1座15万m3调蓄水池,1座处理能力为9000m3/d的净水厂,2座智能一体化泵站,4座高位水池(1座200m3、3座100m3),17条总长15.945km输水管线,52座各类阀井。项目总投资13797.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3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2.19%。

 

在施工期要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外排各类污染物控制在相关国家标准内,需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产生的废气要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进行治理,并确保达标排放。落实施工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要求,施工工地便道采用洒水车洒水、保持路面清洁,防止机动车扬尘,同时要以彩条旗等形式清晰界定路界。进出工地的物料运输车辆应采用密闭车斗,并确保物料不遗撒外漏;督促施工人员按作业规程装载物料。施工期间工地土方运输车辆,车斗应用苫布遮盖严实。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cm,保证土方不露出。采取不使用劣质燃料等措施降低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废气环境影响。护岸工程开挖的土方临时堆存时,进行苫布遮盖措施。

(二)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用于场地泼洒降尘,机械设备施工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后及时回用,不外排。施工营地生活污水成分简单,用于泼洒降尘。项目管道铺设完成后要进行试压,试压废水用于农田灌溉,不可随意排放进入河流中。穿越季节性沟道围堰施工时,如遇到雨季,尽量减少开挖施工,减少雨水对临时围堰的冲刷,减少对地表水的影响。

(三)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要按照《报告表》要求处理,不得对环境造成污染。施工结束后将围堰拆除,就近回填,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点填埋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四)项目产生的噪声要按照《报告表》要求处理,并确保达标排放。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振,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禁止夜间施工等措施降低噪声。

(五)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减小项目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加强施工管理,优化施工设计,尽量减少施工占地及施工活动造成的植被损失,减少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破坏;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确保作业安全,非特殊情况施工期不得延长,尽量在枯水季节完成施工作业,加强河道两侧的防护,降低涉水工程对河道的影响,项目施工活动临时用地,工程完工后,应及时恢复施工迹地,根据其原有的土地利用性质,按照原规模进行植被恢复。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运营期生活污水1座100m3化粪池处理后,由吸污车拉运至积石山县污水处理厂处置。项目实验室产生的清洗废水通过酸碱中和设施预处理后,进入厂区化粪池后经吸污车拉运至积石山县污水处理厂。

(二)项目食堂油烟设置一套油烟净化器处置,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规定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油烟经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

项目实验室通风橱设置负压排风系统,通风橱外排废气经排风管直接排入实验室内的排风系统排放,废气经处理后于排气口无组织排放。

三)运营期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基座、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严格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四)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由厂区设置的生活垃圾桶集中收集后运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垃圾收集点处理。

项目产生的脱水泥饼、废滤料、废离子交换树脂运送到指定地点进行卫生填埋处。实验室废液由实验室危废暂存区内桶装收集,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2

积石山县南部供水工程维修加固提升项目

积石山县癿藏镇、小关乡、中咀岭乡、铺川乡、银川乡、居集镇、吹麻滩镇

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水务局

甘肃诺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新建500m3圆形调蓄水池2座,2000m3矩形调蓄水池2座;对南部水厂、小关抗旱应急取水口、尕阴洼和杨家峡水源调蓄水池围栏及已建15座管道调蓄水池的围栏及溢流管进行维修加固,共建设主干管45.525km,支管26.882km。项目总投资3488.2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1.6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1.62%。

 

在施工期要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外排各类污染物控制在相关国家标准内,需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产生的废气要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进行治理,并确保达标排放。落实施工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要求,施工工地便道采用洒水车洒水、保持路面清洁,防止机动车扬尘,同时要以彩条旗等形式清晰界定路界。进出工地的物料运输车辆应采用密闭车斗,并确保物料不遗撒外漏;督促施工人员按作业规程装载物料。施工期间工地土方运输车辆,车斗应用苫布遮盖严实。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cm,保证土方不露出。采取不使用劣质燃料等措施降低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废气环境影响。护岸工程开挖的土方临时堆存时,进行苫布遮盖措施。

(二)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用于场地泼洒降尘,机械设备施工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后及时回用,不外排。施工营地生活污水成分简单,用于泼洒降尘。项目管道铺设完成后要进行试压,试压废水用于农田灌溉,不可随意排放进入河流中。

(三)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要按照《报告表》要求处理,不得对环境造成污染。施工结束后将围堰拆除,就近回填,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点填埋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四)项目产生的噪声要按照《报告表》要求处理,并确保达标排放。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振,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禁止夜间施工等措施降低噪声。

(五)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减小项目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加强施工管理,优化施工设计,尽量减少施工占地及施工活动造成的植被损失,减少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破坏;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确保作业安全,非特殊情况施工期不得延长,尽量在枯水季节完成施工作业,加强河道两侧的防护,降低涉水工程对河道的影响,项目施工活动临时用地,工程完工后,应及时恢复施工迹地,根据其原有的土地利用性质,按照原规模进行植被恢复。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本项目为自来水供水工程,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调蓄水池清洗废水。清洗废水采用沉淀罐收集沉淀后用于林地浇灌,不外排。

(二)运营期沉淀罐产生的污泥通过自然晾干后用于周边路基填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