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施工期要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外排各类污染物控制在相关国家标准内,需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产生的废气要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进行治理,并确保达标排放。落实施工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要求,施工工地便道采用洒水车洒水、保持路面清洁,防止机动车扬尘,同时要以彩条旗等形式清晰界定路界。进出工地的物料运输车辆应采用密闭车斗,并确保物料不遗撒外漏;督促施工人员按作业规程装载物料。施工期间工地土方运输车辆,车斗应用苫布遮盖严实。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cm,保证土方不露出。采取不使用劣质燃料等措施降低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废气环境影响。护岸工程开挖的土方临时堆存时,进行苫布遮盖措施。 (二)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用于场地泼洒降尘,机械设备施工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后及时回用,不外排。施工营地生活污水成分简单,用于泼洒降尘。项目管道铺设完成后要进行试压,试压废水用于农田灌溉,不可随意排放进入河流中。穿越季节性沟道围堰施工时,如遇到雨季,尽量减少开挖施工,减少雨水对临时围堰的冲刷,减少对地表水的影响。 (三)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要按照《报告表》要求处理,不得对环境造成污染。施工结束后将围堰拆除,就近回填,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点填埋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四)项目产生的噪声要按照《报告表》要求处理,并确保达标排放。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振,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禁止夜间施工等措施降低噪声。 (五)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减小项目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加强施工管理,优化施工设计,尽量减少施工占地及施工活动造成的植被损失,减少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破坏;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确保作业安全,非特殊情况施工期不得延长,尽量在枯水季节完成施工作业,加强河道两侧的防护,降低涉水工程对河道的影响,项目施工活动临时用地,工程完工后,应及时恢复施工迹地,根据其原有的土地利用性质,按照原规模进行植被恢复。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运营期生活污水经1座100m3化粪池处理后,由吸污车拉运至积石山县污水处理厂处置。项目实验室产生的清洗废水通过酸碱中和设施预处理后,进入厂区化粪池后经吸污车拉运至积石山县污水处理厂。 (二)项目食堂油烟设置一套油烟净化器处置,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规定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油烟经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 项目实验室通风橱设置负压排风系统,通风橱外排废气经排风管直接排入实验室内的排风系统排放,废气经处理后于排气口无组织排放。。 (三)运营期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基座、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严格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四)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由厂区设置的生活垃圾桶集中收集后运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垃圾收集点处理。 项目产生的脱水泥饼、废滤料、废离子交换树脂运送到指定地点进行卫生填埋处。实验室废液由实验室危废暂存区内桶装收集,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