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

来源:县政府信息中心 浏览次数: 添加时间:2020-08-05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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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简介

县民政局作为县政府的主要职能部门,承担多项社会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主要有城乡低保、临时救助、农村特困供养、婚姻登记、基层政权、行政区划、社会事务、社会福利及慈善等30多项工作。现管理慈善协会一个科级事业单位,内设人秘、城乡低保、基层政权行政区划、临时救助、社会救助、福慈、救助站等股、室、办和儿童福利院、综合社会福利院、救助站三个股级事业单位,垂直管理17个乡(镇)民政办公室。民政系统现有干部职工94人,其中局机关57名,民政助理员37人,科级干部6人(局长1人、副局长2人,纪检员1人,慈善协会副会长1人、副秘书长1名),综合社会福利院7人,儿童福利院4人。局机关党员干部21人,女性干部21人。平均年龄在35岁,年龄最大的58岁,最小的24岁,是一支老、中、青结合的民政队伍,也是一支具有较强业务能力和敬业精神的工作队伍。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责调整,县民政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民政局是县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

()负责贯彻执行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民政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和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负责全县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和年度检查工作依照国家法规、政策,规范监督社团活动、查处其违法行为和未登记擅自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负责全县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五保供养孤儿救助制度的实施和管理工作。

()负责基层政权建设工作,研究提出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村民委员会依法开展村民自治工作,推动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协调社区建设和社区自治工作,制定社区发展规划和促进社区建设的政策措施。

()负责拟定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进行福利设施建设和管理;监督落实社会福利企业扶持保护政策;承担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休叹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

()负责全县城乡困难居民临时救助工作。

负责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管理本机福利资金。承办福利资金资助项目的实施。

(十)负责拟定全县行政区划总体规划,承办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及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申报工作。

()负责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依法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全县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编纂和审定。

(十)负责县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乡级边界争议的调处,承办与邻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和边界争议的调处。

(十)负责指导全县婚姻登记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县收养登记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县流浪乞讨人员的收容遣送、流浪乞讨儿童的救助保护工作。

(十)负责全县殡葬管理工作,推行殡葬改革。

(十七)负责管理和使用省、州及县拨民政事业经费。

(十八)负责全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指导中心工作。

(十九)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环境保护和各项工作任务。

(二十)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全面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

(二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和省、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县民政局内设8个职能股室:

1、人秘股(含财务室、后勤办):传达党委、政府和本局的指令文件,上情下达、下情上达;负责收发文件,并处理、传阅、催办、立卷、归档;负责草拟文件,制发公文,审阅修改全局性的年度计划、汇报材料、总结报告负责各类

文件的打印;负责印章管理及综合治理、计划生育、保密、档案室工作;负责局务会、局长办公会会议记录。分配下达上级下拨的民政事业专款,负责局机关民政事业经费的日常管理,负责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拟定民政事业费管理办法和民政财务规章制度,负责全县民政统计工作。负责后勤服务、车辆管理。

2、民政股:负责全县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日常工作,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村民自治等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收养法》、《民间非企业单位管理规定》及收养、收容遣送、殡葬改革、殡葬管理、社会登记,对行政区域勘界资料成果的收集、整理、保管、边界纠纷的调查处理、仲裁工作。负责社会募捐、福利彩票的发行销售、开展社区服务。

3、城乡低保股:编制城乡低保工作计划,负责城乡低保待遇的审核、审批工作,核发领取证,数据统计汇总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城乡困难居民临时救助工作。

4、福慈股:编制五保供养、孤儿救助工作计划,负责五保供养、孤儿救助待遇的审核、审批工作,核发领取证,数据统计汇总和档案管理工作。

5、政务服务股承担本单位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工作。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政务公开,组织、协调入驻政务服务中心项目的运行管理和标准化建设,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办事材料,推进网上审批。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办公地址:积石山县吹麻滩镇北滨河路1号

五、办公时间:早上   8:00--12:00

              下午   14:30--18:00

    六、联系方式:0930-7721662

   真:0930-7725377

七、负责人姓名:李小军(13309300046)

八、二级机构设置

(一)积石山社会福利院(股级事业单位)

负责人:马忠录  积石山县社会福利院院长  

职责职能:负责全县范围内孤残儿童的集中供养服务工作,并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民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积石山县综会社会福利院(股级事业单位)

  人:周永鹏  积石山县综会社会福利院院长

职责职能:负责孤寡老人的集中供养服务工作负责开展老年人文化 娱乐 健身等活动,保管、维护健身、娱乐等活动器材。并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民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积石山县社会救助站(股级事业单位)

  人:白凌  积石山县社会救助站站长

职责职能: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负责受助人员的登记、 查询、甄别、救助; 对街头流浪乞讨人员进行巡视实施救助; 负责保障受助人员在站期间的基本生活保障和日常管理;负责暂时无法查清地址的智障受助人员的短期留置救助服务工作;安置无法确定家庭住址的智障受助人员;负责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儿童的保护性救助。

(四)婚姻登记办公室(股级事业单位)

  人:马闺军  婚姻登记办主任

职责职能:认真贯彻执行《婚姻法》,办理婚姻登记;补发婚姻证件;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撤销受胁迫的婚姻;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

(五)积石山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指导中心

  人:赵国平  积石山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指导中心主任     

职责职能:受政府相关部门委托,对最低生活保障、 医疗救助、教育救助、 住房保障等项目的申请家庭或个人的经济状况进行调查核实等工作; 汇总全县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进展情况,并对相关数据、资料进行分析、上报; 建立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数据库和网络系统,做好本县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开展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的事务性、技术性研究; 指导核对员进行居民经济状况核对的入户调查以及信息比对工作 科学规范社会及救助信息资源及救助信息资 源及城乡低收入居民家庭档案等工作;加强核对政策宣传,并做好核对信息保密和信访接待工作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