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县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人社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及县委各项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范、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有关人才队伍中长期发展规划。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意见,建立统-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全县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牵头拟订我县实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创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引进急需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负责实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与创业政策,加强对全县劳务输转工作的监督指导服务。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全县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拟订全县统一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全县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县社会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定全县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
(五)负责全县就业、失业、工伤、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负责职称制度改革与深化工作,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制度;建立健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高技能人才队伍管理与协调工作和各类高层次人才培养、选拔工作;拟定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拟订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一)受理劳动、人事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劳动、人事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的突发事件。
(十二)全面贯街落实安全全生产方针政策、环境保护和各项工作任务。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四)职能转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能力建设。
1.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公务员管理职责划入县委组织部。
2.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军官转业安置职责划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3.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的职责划入县科学技术局。
4.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责划入县医疗保障局。
5.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6.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办公地址:积石山县吹麻滩镇北滨河路政务中心6楼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联系方式:0930-7721738
负责人姓名:韩小林(局长) 拦继明(办公室主任)
二、积石山县社保中心主要职能:
积石山县社会保险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科级事业单位,隶属积石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
积石山县社会保险中心主要职责:
(一)根据国家和省、州有关社会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全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养老保险。
(二)拟定社会保险经办管理业务规范,指导全县社保经办机构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参保登记、缴费基数核定、基金征缴、待遇支付、管理运行等工作;负责办理社会保险关系建立、转移、接续和终止等方面的工作,建立社会保险参保档案、缴费记录和个人账户。
(三)提出社会保险基金调剂建议计划,负责全县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管理工作。做好社会保险省级、州、县级统筹基金的经办管理工作。
(四)汇总编制全县养老、失业保险基金的年度、季度、月度财务预决算报告,指导全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
(五)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稽核制度建立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建立健全防范欠缴。拒缴、瞒报社会,保险费和虚报冒领社会保险待遇的工作程序。
(六)指导全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和做好企业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服务。
(七)负责全县社会保险有关信息与统计数据的采集、整理、分析及管理工作,承担全县养老、失业、保险年度、季度、月度统计报表的审核、汇总、上报工作,指导全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执行社会保险统计制度。
(八)组织实施全县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指导全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信息化建设工作。
(九)组织实施全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和村干部养老保险工作;负责做好县本级基本养老、失业保险的具体业务经办工作。
(十)负责县直企事业单位改制职工分流安置后,遗留待遇问题的落实经办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工作。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积石山县吹麻滩镇北滨河路政务中心5楼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联系方式:0930-7721684
三、积石山县劳务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劳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劳务输出和培训工作计划、方案,策划、组织基层乡镇深入开展劳务输出和培训工作。
(二)采集、收集社会各方面用工信息,宣传、服务、保障农村富裕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创收。
(三)引导基层乡镇开展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引导性培训和技能性培训,提高农村富裕劳动力素质;为促进劳动力的短期型向长期型转变、体能型向技能型转变,推动全县劳务经济不断更上新台阶发挥重要作用。
(四)协调解决在外务工人员与用工方的各类矛盾纠纷,确保务工人员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五)为全县建设输送充足的劳动力。同时,结合本地农业产业化发展和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实际,引导农业产业大户和农产品加工经营组织不断培养促进本地农业、林业、畜牧业快速发展的优秀人才。
(六)负责劳务基地建设,培育劳务中介经济组织和劳务经济人队伍建设,以及劳务中介经济组织和劳务经济人的监督管理。
(七)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积石山县吹麻滩镇大河路3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联系方式:0930-7724227
四、积石山县就业服务中心主要职能:积石山县就业服务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积石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主要职责:
(一)根据国家和省、州有关社会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辖区劳动力市场健康发展,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
(二)组织实施再就业工作。
(三)负责民办职业介绍服务机构的审批和年检。
(四)指导和监督职业介绍机构执行持证上岗、凭证推荐就业制度。
(五)负责职业技能的监督管理。
(六)归口管理政策安置和调配工作。
(七)制定劳动预备制度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八)监督管理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
(九)制定失业、下岗人员和农村剩余劳动力等就业群体的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负责街镇及社区劳动保障机构的管理、指导、协调。
(十一)负责有关求职登记、推介用人单位。
(十二)开展职业指导、咨询服务,收集和发布劳动力供
求信息,组织实施劳动力供需双方洽谈及招聘会。
(十三)举办就业和再就业培训。
(十四)《就业失业登记证》审批、发放及年检。
(十五)各项就业补贴资金的审核。
(十六)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
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积石山县吹麻滩镇北滨河路政务中心5楼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联系方式:0930-7726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