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和改革局
一、 积石山县发展和改革局职能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方针和政策,报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调控和综合平衡、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监测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职责,研究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等重大问题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对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负责县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
(三)承担总体指导和综合协调推进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职责,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审定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县经济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
(四)承担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职责,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枝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利用外资项目;编制年度投资计划;研究提出有关重大投资政策,规划重点项目和生产力布局:安排财政性建设资会,指导和监督政党贷款的使用方向:中报限额以上和审拉权限以内的基本建设项目;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负责全县国家出资项目(除工业和通信业项目外),即全部或部分使用了中央预算内投资、省级预算内和预算外、国家批准设立基金(债券)等建设资金以及政府承担偿还或担保责任的国外贷款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的上报审批和竣工验收的协调工作;县政府自筹资金建设项目的审批;引导民间资金投资方向,负责非政府投资项目,包括社会投资、企业投资和民间投资项目的核准、备案等工作;研究提出全县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措施;提出拟订全县工商领域外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意见;申报和审核利用外资、境外投资的重大项目;负责编制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和年度投资计划;负责组织和管理重点建设项目的督促检查和协调服务工作。
(五)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相关政策,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六)承担组织编制主体功能规划并协调实施进行监测评估的职责;组织拟订全县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等战略和重大政策并协调实施;统筹规划、指导全县经济开发区(园区)建设与发展工作。
(七)研究分析市场供求状况,做好重要商品供求的总量平衡,组织制定重要农产品品、生产资料批发市场和期货市场发展规划、调控政策;搞好粮食宏观调控,制定县级粮食储备和物资储备计划。
(八)负贲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街接,,组织报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卫生、文化、广电、旅游、体育、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负责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九)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促进清洁生产有关工作。
(十)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有关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财政金融政策的规定;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投资工作,对全县建设项目工程招投标进行监督检查。
(十一)贯彻执行和监督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甘肃省价格管理条例》《甘肃省涉案财物价格鉴定条例》等价格法律、法规、规章;拟定并组织实施地方性价格法规、规章;制定并组织实施价格改革方案。
(十二)负责编制和执行全县价格年度计划;组织实施价格调控措施。
(十三) 负责全县价格的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 指导、协调、监督县级有关部门和县政府的价格工作;协调全县价格水平;协调仲裁价格争议;依法规范行业组织和经营者的价格行为。
(十四)负责对涉及农民、企业负责和其它乱收费的清理整理工作。
(十五)负责全县价格鉴定、价格认证及评估等中介服务机构的价格管理;依法开展涉案财物等方面的价格鉴定、认证工作;依法发布价格信息;依法管理房地产价格和物业服务收费。
(十六)负责县重点项目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十七)负责县以工代赈易地搬迁办公室工作。
(十八)负责粮食流通市场行业管理,指导全县粮食储备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粮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以及地方储备粮规模、总体布局和收储、轮换、动用储备粮食的计划和建议;研究提出粮食宏观调控、确保粮食安全措施,指导全县粮食储藏和农村粮食储藏工作,保障城镇居民和军队粮食供应;监测分析粮食供求形势,完善粮食应急机制。
(十九)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监督执行粮食流通的国家标准,确保粮食流通安全和规范;负责管理县级储备粮,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县级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和收购、销售、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县级储各根轮换计划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县级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制定县级储备粮管理的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拟订全县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县粮食流通、仓储、加工设施的建设和维修改造规划,管理有关粮食流通设施和投资项目。
(二十)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环境保护和各项工作任务。
(二十一)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全面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
(二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机构设置
积石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属于正科级行政机关,内设人秘股、综合股(含政务服务股、经动办、粮食和物资储备股<原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职能已划入该股室>)、以工代赈股(含易地扶贫搬迁、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项目)、经济体制改革办(含物价股<<原物价局职能已划入该股室>)、节能监察中心(含经贸能源股、光伏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利民新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5个职能股室。
三、二级机构设置、负责人信息及职责职能
1、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机构已成立,负责人尚未指派.职责职能:负责粮食流通市场行业管理,指导全县粮食储备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粮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以及地方储备粮规模、总体布局和收储、轮换、动用储备粮食的计划和建议;研究提出粮食宏观调控、确保粮食安全措施,指导全县粮食储藏和农村粮食储藏工作,保障城镇居民和军队粮食供应;监测分析粮食供求形势,完善粮食应急机制。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监督执行粮食流通的国家标准,确保粮食流通安全和规范;负责管理县级储备粮,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县级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和收购、销售、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县级储备粮轮换计划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县级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制定县级储备粮管理的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拟订全县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县粮食流通、仓储、加工设施的建设和维修改造规划,管理有关粮食流通设施和投资项目。
2、价格认定中心
负责人:马学智。职责职能:负责价格法律法规的宣传实施,以及价格改革方案的拟定和组织实施工作;制定全县价格调控目标,提出相应懂得宏观调控对策建议;组织实施价格听证会工作,审查、审理全县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调定方案;督查价格行政执法行为;并做好年审工作;负责价格监测、分析、预警工作。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组织实施收费许可证制度,开展许可证年度审验和换证;开展涉企、涉私、涉农价格和收费的治理、整顿工作;审核城区无二、房地产管理服务收费管理标准。
单位地址:位于积石山县吹麻滩镇花园路2号。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早上8::30下午5:30;
联系电话:0930-7721931;
负责人:王进伟,联系方式:13519007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