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局
一、机关职能
(一)负责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二)负责生活、生产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科学配置和保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四)组织实施水资源保护工作。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
(六)实施、指导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
(七)负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
(九)负责全县农田灌溉。
(十)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
(十一)负责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推进和落实工作,并开展监督、检查和考核。
(十二)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
(十三)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环境保护和各项工作任务。
(十四)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全面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积石山县水务局内设9个股级机构:
1.办公室(政务服务股)。
2.财务室。
3.规划计划股。
4.水政水资源股。
5.农村水利水电股。
6.质量安全监督股。
7.城乡饮水安全管理股。
8.建设管理股。
9.水旱灾害防御股。
(二)积石山县交通运输局内设2个二级机构:
1.积石山县水政监察大队。负责组织实施取水许可证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工作;负责全县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依法保护水、水域、水工程和其他有关设施,维护政策的水事秩序,协调部门和跨地区间的水事纠纷;负责对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造成违反水法律法规的行为作出行政裁定、行政处罚,配合司法机关查处水事治安、刑事案件。
2.积石山县水土保持工作站。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甘肃省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开展水土流失勘测、普查,组织全县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并公告。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规划,制定并实施水土保持年度计划;负责全县水土保持经费的计划、使用、做好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全县水保项目的立项、实施的监察、审计、监督;负责全县水保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抓好水保新技术实验、示范、推广工作;依法行使水土保持的审批权、监督权和收费权。负责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依法查处水保案件,处理、调节水土流失防止纠纷,做好水土保持补偿费的收缴和管理;负责以小流域为单元的综合治理开发,编写小流域治理规划报告,落实治理开发项目、措施。抓好水保生态、经济、社会效益;承办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办公地址
积石山县吹麻滩林坪路
四、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五、联系方式
办公室电话:7721691
六.负责人姓名
1.积石山县水务局负责人:马鹏飞
2.积石山县水政监察大队负责人:马忠斌
3.积石山县水土保持工作站负责人:张福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