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2021年,我局共承办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1件,州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意见建议3件,州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6件,共计10件。在办理过程中,我们坚持把建议办理与水利工作实际结合起来,与水利发展规划结合起来,与水利年度计划结合起来,与水利项目建设结合起来,深入实地调查研究,了解建议涉及项目区情况,注重办理实效,将建议反映问题转化为水利项目,加强衔接汇报,争取逐步实施。
一、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一)省人大代第458号表建议“关于请求立项解决黄河上游甘肃省广通河流域(北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建设资金的建议”。
该项目是广河县水务、水保部门于2015年谋划的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已编制项目可研报告。项目计划新增治理面积63.93平方公里,新建小型拦蓄工程混凝土谷坊155道,配套田间道路56.34公里,新修主干道11.04公里,提灌工程13处,新建200立方米蓄水池13座,项目估算总投资2.66亿元。
近年来,广河县通过实施坡改梯、人工造林、北山生态公园、提灌工程、道路硬化等项目,使北山生态得到明显改善。目前,广河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2020年项目区已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坡改梯、人工造林、北山生态公园、提灌工程、道路硬化等工程正在有条不紊地实施。下一步,我们将和广河县水务局加强与省水利厅的衔接汇报,帮助解决项目建设资金,对北山开展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确保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遏制。
(二)州人大代表第49号建议“关于对永靖县黄河干流刘盐段综合治理及清库保城项目给予大力支持的建议”。
该项目总投资3.9亿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加高堤防4220米,加固现有堤防(护脚) 650米,并对小川水文站下游500米至兰永一级公路孔家寺黄河大桥下游约2千米范围河段进行清淤疏浚,清淤疏浚总量为409万立方米。人大代表建议帮助解决项目建设资金。
该项目已列入《黄河流域临夏州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水利专项规划》和《临夏州“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可研报告已批。我局和永靖县水务局将主动加强与省水利厅的衔接汇报,帮助解决项目建设资金,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三)州人大代表第55号建议和州政协委员第110号建议“关于协调确定兰州市第二饮用水源地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
兰州市第二水源地位于刘家峡水库大坝上游4公里处,于2015年8月动工,目前已建成投入使用。永靖县在项目前期规划、土地征用、矛盾化解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同时严格落实保护措施,确保水源地安全。根据《甘肃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10号令)第二十五条“城镇公共供水按照实际取水量征收水资源费,标准为:地表水0.20元/立方米,地下水0.30元/立方米”。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协调确定兰州市第二饮用水源地生态补偿机制。
根据《临夏州兰州市刘家峡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整治保护工作方案》《兰州市刘家峡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职责分工》(临州办法[2021]45号)职责分工:“由州发改委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水源地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由州生态环境局、东乡县、永靖县积极与兰州市对接,争取落实水源保护区内污染源整治及规范化建设、生态补偿、水资源费等资金;州财政局会同生态环境、水务、林草等部门积极向上争取落实横向生态补偿资金”。
2021年6月16日,我局负责人向刘长根副省长汇报了兰州市刘家峡饮用水水源地建设保护有关工作情况,向刘副省长建议该工程水资源费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征收后,全额返还临夏州财政,用于刘家峡库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防护工作;建议兰州市帮助协调省上有关部门在项目和资金方面给予支持,落实水源保护区内污染源整治及规范化建设、生态补偿、水资源费等资金。
(四)州人大代表第75号建议“关于立项建设积石山引水工程农业灌溉配套工程的建议”。
该项目匡算总投资26990.74万元,计划从引水工程总分水闸预留分水口分水,通过1条干渠,3条提水支渠,1条自流渠向大河家灌区供水,配套高效节水灌溉3万亩。工程设计流量1.23m3/s,加大流量1.6 m3/s,设计年取水量1169万m3。人大代表建议帮助立项解决项目建设资金。
该项目正在积极与省水利厅积极对接,争取列入2023—2024年度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项目库中,以国家与省级配套资金予以解决。
(五)州政协委员第40号提案“关于请求对临夏县水利项目进行支持的提案”。
临夏县红水河营滩乡大荒地村至红台乡蒋家滩村段河道水旱灾害防御治理工程总投资13500万元。政协委员建议将该项目列入省州“十四五”规划,在资金上给予倾斜支持。
该项目已于2020年1月完成勘察设计招投标,目前正在积极组织开展项目前期各项工作。我局和临夏县水务局将积极与省水利厅汇报衔接,争取将该项目列入省、州《“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和《甘肃省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2021—2023年)》项目库中,争取国家、省级资金予以支持。
(六)州政协委员第95号提案“关于提倡节约用水缓解用水压力的提案”。
政协委员建议加大节水宣传力度、加快节水设施建设、加强科技保障、加大再生水利用率。
一是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组织州县水务部门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节水宣传报道,引导全民不断增强节水意识,树立节水新风尚。在水利系统38家单位、25个行业部门、34所校园、17家企业、10个社区开展了以“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水资源集约安全利用”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
二是联合州教育局、共青团临夏州委印发了《关于组织参加“第二届全国节约用水知识大赛”暨第二届“节水在身边”全国短视频大赛的通知》,组织相关单位积极参与,在全社会普及节约用水知识,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
三是为全面贯彻落实2021年省、州水利工作会议关于节约用水工作的部署,进一步明确任务、靠实责任,扎实做好2021年全州节约用水工作,结合全州节约用水工作实际,制定了《2021年全州节约用水工作要点》,印发了《临夏州2021年度—2022年度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
(七)州政协委员第98号提案“关于黄河流域临夏州段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的建议”。
政协委员建议台相关政策措施指导河道治理过程中砂石料合理开采;建议在河道治理时,对有村镇、有人居住的区域进行综合治理,借河道治理机遇,将沿河区域打造成一道美丽的风景线。
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甘肃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河道采砂实行许可证制度,河道采砂须经有关河道主管机关批准;未经批准,不得从事河道采砂活动;因吹填固基、整治疏浚河道、航道和涉水工程进行河道采砂的,应当编制采砂可行性论证报告,报经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同意;依法整治疏浚河道、航道和涉水工程产生的砂石一般不得在市场经营销售,确需经营销售的,按经营性采砂管理,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组织经营管理。且根据《立法法》《甘肃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不得与上位法和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相抵触,故该建议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无法采纳。
二是在河道治理中,我局将按照《水利部规划计划司财政部农业农村司关于开展2021年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的通知》精神,积极谋划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水系连通、河道清障、清淤疏浚、岸坡整治、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河湖管护、防控污染景观人文等,开展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项目前期工作,积极向省水利厅汇报衔接,争取建设资金,通过项目的实施,满足防洪、排涝、灌溉、供水、生态等基本功能,河势、岸坡稳定、整洁,河流两岸自然人文景观良好,水质达标,使每一条河流成为造福人民群众的幸福河。
(八)州政协委员第105号提案“关于对和政县小南岔河流域河堤进行治理的建议”。
和政县小南岔河流域榆木段、奋斗段、腰套段、前进段约10公里河道尚未修建河堤,近年来由于降雨量不断增多,河水流量加大,长期对河道冲刷,导致河道两侧住房、农田、道路不同程度受损,给群众生产生活带来安全隐患。政协委员建议对该段河道进行治理,修建河堤,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
和政县已谋划了和政县小南岔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和政县农村河(沟)道防洪治理工程,列入了《和政县“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正在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下一步,我局和和政县水务局加强与省水利厅的衔接汇报,帮助解决项目建设资金,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九)州政协委员第193号建议“关于对农村自来水管道及供水设施进行保险的提案”。
政协委员建议全州各县市按照“政府组织推动、保险公司运作、农户自愿参保”和“低保障、低保费、广覆盖”的基本原则,全面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责任保险。
按照“政府组织推动、保险市场运作、农户自愿参保”的原则,部分县市已积极与商业保险机构合作,开展农村了饮水安全工程责任保险工作。其中:东乡县、永靖县全面开展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保险承保工作,参保内容涉及管网及户内设施;临夏市开展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保险承保工作,但参保内容主要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主管道,对于户内设施由于资金问题尚未参保;康乐县在对全县农村饮水管道开展责任险的同时给全县农村自来水管理员和村级管理员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使用水户财产和管理人员人身安全得到保障;广河县、临夏县于今年年初将参保事项上报县政府,并积极与商业保险机构进行了协商,但因保险方案还未确定,未能参保;和政县、积石山县在2021年已与商业保险机构协商,但由于保金问题,未达成协议,同时因为县上资金困难,今年无法实施参保工作也未列入年度计划。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州人大、州政府、州政协的安排部署和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切实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纠正不足,力求办理工作出特色、出水平、出成效。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定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任务分解表,明确分管领导,确定具体承办人员。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积极协调解决人大代表提出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正确处理好日常工作与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关系,做到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工作和水利工作两不误、两促进,确保办理工作落实到位。二是改进方法,规范程序。坚持严把审核关,提升办理水平和质量。督促各承办单位、科室认真负责,精心安排办理工作,使每一件建议办理落实到人,责任到人。在办理工作中不断探索新思路、新方法,完善办理机制,规范办理程序,建立起受理、交办、会办、督办、审核、答复、回访、座谈、归档等一整套规范的办理工作程序,认真抓好办前、办中、办后三个环节,使办理工作前后衔接、环环相扣,确保了各项建议办理的规范性。三是认真办理,确保质量。切实从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高度出发,主动征询意见,充分调研论证,制定工作计划,狠抓具体环节,提高了办理工作实效。坚持与水利、美丽乡村建设和民生工程项目实施相结合,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的效益,进一步推动我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促进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让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满意,让人民群众受益,为建设美好新临夏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