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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积石山县农业特色产业奖补办法

来源:临夏州 浏览次数: 添加时间:2022-05-22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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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全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培育富民增收特色产业,持续增加群众收入,助力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结合积石山农业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甘肃省现代丝路寒旱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三年倍增行动计划(2021-2023)》和州委州政府部署要求,按照“南部菌、中部菜、北部果、全县养、户户搞劳务”的产业发展思路,推动中药材、林果、食用菌、油菜、牛羊养殖等特色优势产业扩规模、提质量、增效益,培育新的增收渠道,不断扩大种养规模,增加林果栽植面积,持续延长产业链条,有效增加产品附加值,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乘势而上开创农业产业振兴新局面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因地制宜发展。综合考虑全县农业产业基础、区位优势、市场条件、资源禀赋等各方面因素,围绕中药材、食用菌、油菜、、肉、林果等特色优势产业,宜种则种、宜养则养、宜林则林,分类推进。引导龙头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和农户积极发展适合自身的农业产业,努力实现村有主导产业、户有致富项目。

(二)坚持精准施策发力。紧盯龙头企业、合作社和农户自身发展条件,依托自然资源禀赋,因企施策、因户施策,精准选择扶持产业。既着眼当前发展短平快产业,又兼顾长远优化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布局,形成巩固脱贫成果的长效机制。

(三)坚持示范引领带动。以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大户为依托,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在土地、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协同发力,通过一系列的产业扶持和增收致富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辐射带动全县农户发展致富产业,实现稳定增收。

(四)坚持资金规范运行。严格按照政策奖补标准,将农业产业奖补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规范奖补程序,做到实事求是、应补尽补。加大奖补资金监管力度,坚决遏制杜绝克扣、截留、套取扶持资金现象发生。

三、奖补种类

(一)种植业

1.范围及对象。全县范围内管理制度健全、运行规范、带动农户增收、客观真实参与产业发展的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种植大户、监测户

2.奖补标准

1)食用菌。对年种植规模达到2000棒(袋)以上的农户,对菌种菌棒(袋)进行补贴,每棒(袋)奖补2元;对具有带动农户增收的企业或合作社种植规模达到5000棒(袋)以上的,每棒(袋)奖补2元。对种植赤松茸1亩以上的农户进行补贴,每亩奖补3000元;对具有带动农户增收的企业或合作社种植50亩以上的,每亩奖补3000元。

2)中药材(包括艾草、芍药、银杏、牡丹)。对具有带动农户增收的企业、合作社发展中药材(当归、黄芪、党参、银杏)育苗100亩以上的,或农户发展中药材育苗1亩以上的,每亩奖补2000元;对具有带动农户增收的企业、合作社种植中药材50亩以上的,或农户种植中药材1亩以上,每亩奖补1000元,艾草每亩奖补200元

3)金银花。对规划项目区内新栽植的金银花的农户,每亩按照2500元标准(以实际招标为准)进行物化补助,包括种苗、地膜、肥料、农药等。

4)藜麦。对具有带动农户增收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种植藜麦100亩以上的,或农户种植藜麦1亩以上的,每亩奖补500元

5)高原夏(秋)莱。全县范围内对具有带动农户增收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集中连片种植高原夏(秋)15亩以上的,每亩奖补500元;在房前屋后有发展庭院经济意愿的农户种植1亩以上蔬菜的提供种苗或种子

6)膜侧油菜。对在规划项目区内种植油菜的农户,每亩按照85元标准进行物化补助,包括地膜、种子。其中农机具(膜侧机)以村为单位进行物化补助500台。

7)温室大棚。对具有带动农户增收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或农户,新建300平方米(长40米、宽8米、高2.5米)以上的钢架大棚,每座奖补1万元;新建500平方米(长60米、宽11米、高4.88米)以上的高效节能日光温室,每座奖补10万元。

8)“三品一标”认证。对新型经营主体新认证成功1个无公害农产品奖补0.5万元,1个绿色食品奖补3万元,1个有机农产品奖补5万元,1个农产品地理标志奖补5万元,一个“甘味”农产品奖补10万元(同一新型经营主体对同一农产品认证同一类多个“三品一标”的,只能享受一项奖补)。

9)监测户奖补。对我县监测户新种植中药材2亩以上一次性奖补1万元,在养殖业或林果业上享受奖补的不再重复奖补。

10)冷链设施。

农产品仓储冷链设施建设项目奖补标准是以2020年省上农产品仓储冷链设施建设项目补助标准制定的,若2022年省上补助标准有变化,按照省上文件精神进行奖补。

节能型通风贮藏库。节能型通风贮藏库3立方米容积折合1吨储藏能力。新建100吨通风贮藏库奖补5万元,每增加100吨储藏能力增加奖补资金4万元。单个建设主体最高奖补资金不超过100万元。

节能型机械冷库。节能型机械冷库5立方米容积折合1吨储藏能力。新建100吨机械冷库奖补资金12万元,每增加100吨储藏能力增加奖补资金10万元。节能型机械冷库单个建设主体最高奖补资金不超过100万元。

节能型气调贮藏库。节能型气调贮藏库5立方米容积折合1吨储藏能力。新建100吨气调库奖补资金15万元,每增加100吨储藏能力增加奖补资金13万元。节能型气调贮藏库单个建设主体最高奖补资金不超过100万元。

3.奖补程序

1)奖补对象申请。对达到奖补标准条件的,由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如实向地村委会申报,提出补助申请。

2)村级初验。村委会接到补助申请后,由包村干部驻村工作队、村干部具体负责,对申报内容按照奖补标准,入户进行实地核查验收,留取影像资料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上报面积虚报比例超过10%的,对申请对象取消补助资格。对符合条件的由参加核查验收人员和奖补对象签字确认后报乡(镇)政府复核

3)乡镇复核。乡镇对村级核查验收情况进行复核,组织人员再次实地审核。对符合奖补条件的,在乡、村进行10天公示且无异议后,由乡镇政府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后,以乡镇正式文件上报县直相关部门。

4)县级验收。收到乡镇政府上报的奖补文件(花名册)后,县直相关部门对经营主体特色种植面积,按照不低于上报总户数30%的比例进行县级验。对验收合格的奖补对象,在乡镇进行10天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以乡镇为单位,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供申请资金的报告资金汇总表、乡村验收表、公示的纸质版和电子版等资料。

5)资金拨付。由乡镇负责将最终奖补名单,录入“一卡通”系统,农业农村局初审,县财政局最终审核后,通过对公账号或“一折通”或将奖补资金拨付相关企业、合作社、农户。

(二)养殖业

1.范围及对象。全县养殖企业(公司、场、合作社、家庭农场)、养殖农户及监测户

2.奖补标准

1)良种牛。牛企业引进10月龄、体重250公斤以上的西门塔尔繁殖母牛5头(育肥牛10头)以上、农户引进1头(育肥牛3头)以上,每头奖补3000元,最高奖补不得超过20万元

2)良种羊。养羊企业引进6月龄、体重30公斤以上的小尾寒羊、湖羊等良种母羊50只(育肥羊100只)以上,农户引进5只(育肥羊10只)以上,每只奖补800元,最高奖补不得超过20万元。

3)生猪。养殖企业引进100口以上的(4月龄、40公斤以上),每口奖补600元。农户引进16口以上(4月龄、40公斤以上),每口奖补600元,最高奖补不得超过20万元。

4)特种养殖(林麝、鹿)。企业引进5只(以上、农户引进1只以上,只奖补3000元,最高奖补不得超过20万元

5)粮改饲。养殖企业收贮粮改饲全株饲料100吨以上、养殖农户30吨以上,每吨奖补100元,最高奖补不得超过50万元。

6)青贮池窖。对养殖企业新建的青贮池、窖(用混凝土建造),容积达到100m³以上,一次性奖补1万元;养殖农户新建的青贮池、窖(用混凝土建造)容积达到50m³,一次性奖补0.5万元

7)养殖暖棚。对养殖企业新建标椎化暖棚(砖墙、保温板)200平方米以上奖补2万元;对农户新建标椎化暖棚50平方米以上奖补1万元。

8)黄牛冻配改良点建设。对具有冻配技术人员的养殖企业和农户,并为周边养殖农户提高冻配技术服务,自筹修建30平方米的冻配室,一次性奖补2万元(仪器设备补助),县上无偿提供液氮和冻精细管。

9)监测户奖补。对我县监测户繁育母牛(6月龄)1头、繁育母猪(4月龄)3口、繁育母羊(6月龄以上)5只、鸡100只、蜂10箱,一次性奖补1万元,在种植业或林果业上享受了奖补的不再重复奖补。

3.奖补程序

1)奖补对象申请。奖补对象向所在村委会提出良种引进(引进品种、数量、引进时间、引进地点等)、养殖暖棚、青贮池建设等申请。

2)引进建设报备。奖补对象引进良种畜、完成暖棚、青贮池等建设后,到所在村委会进行登记报备,提供引进资料(发票、付款凭证、购牛合同,检疫证等)的复印件,并将资料原件报县农业农村局进行审核备存。

3)验收。县农业农村局与乡镇、村委会人员按30%比例以上到现场实地核查验收。

4)公示。对达到标准的奖补对象由村、乡、农业农村局进行三级公示,公示期10天,期满无异议,由乡(镇)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后以文件形式报县农业农村局,由农业农村局负责收集、整理、归档备存。

5)资金拨付。县农业农村局将向财政提交支付手续,由财政拨付到养殖企业对公账户和农户“一折通”账户。

(三)林果业

1.范围及对象。全县范围内权属清晰、无纠纷的荒山荒坡等非耕地上新栽植核桃、花椒、啤特果、大樱桃等林果业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和监测户

2.奖补标准。农户新栽植核桃、花椒、啤特果、大樱桃经济林1以上,经验收合格后每亩奖补1000元,最多奖补3000元;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栽植核桃、花椒、啤特果、大樱桃经济林15以上,经验收合格后每亩奖补1000元,最多奖补10万元。

3.监测户奖补。对我县监测户栽植核桃、花椒、啤特果、大樱桃经济林1以上,一次性奖补1万元,享受种植业或养殖业奖补的不再重复奖补。

4.奖补程序

1)奖补对象申请。对达到奖补标准条件的,由栽植农户如实向所在地村委会申报,提出补助申请。

2)村级初验。村委会接到补助申请后,由乡镇包村干部驻村工作队、村干部具体负责,对申报内容按照奖补标准,进行实地核查验收,留取影像资料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上报面积虚报比例超过10%的,对申请对象取消补助资格。对符合条件的由参加核查验收人员和奖补对象签字确认后报乡(镇)政府复核

3)乡镇复核。乡镇对村级核查验收情况进行复核,组织人员再次实地审核。对符合奖补条件的,在乡、村进行5天公示且无异议后,由乡镇政府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后,以乡镇正式文件上报县直相关部门。

4)县级验收。收到乡镇政府上报的奖补文件(花名册)后,由县林草中心牵头,组织财政局、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对农户栽植的面积,按照不低于上报总户数30%的比例进行县级验。对验收合格的奖补对象,在各乡镇进行10天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以乡镇为单位,向县林草中心提供申请资金的报告资金汇总表、乡村验收表、公示的纸质版和电子版等资料。

5)资金拨付。由乡镇负责将最终奖补名单,录入“一卡通”系统,县林草中心初审,县财政局最终审核后通过对公账号或“一折通”或将奖补资金拨付相关农户。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全面落实积石山县农业产业奖补办法,积石山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工作行政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制定奖补办法、落实奖补资金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事务。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要成立相应工作组,切实把落实产业奖补办法作为优化产业布局、增加群众收入、衔接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保质保量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落实政策扶持。在保障足额落实奖补资金,扶持农业产业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大力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增强产业发展后劲,壮大产业发展基础,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步伐

(三)强化资金监管。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村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奖补标准,规范工作流程,认真做好项目核实、数据比对、验收公示、表册填报、资料完善等工作。加强奖补资金使用监管,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严禁滞留、挤占、挪用、套取奖补资金。对优亲厚友、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数据不实、审核把关不严等违纪违法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加强项目后期监管。各乡镇、村要加强奖补对象的日常监管,建立建全跟踪问效机制,对奖补的牛、羊建立电子档案,打耳标,不得随意出售、屠宰基础母畜,若必须出售、屠宰等,务必于一月内完成补栏且养殖时间达到三年以上。对种植类奖补项目必须达到规定的标准亩数,不得随意砍伐果树、毁坏种养大棚,要科学饲养、管护、维修,不断扩大种养规模,实现持续增收,对随意贩卖、屠宰基础母畜和砍伐果树、毁坏种养大棚的种养户,依法追回奖补资金,并视其情节依法依规从严处理。农业农村局、林草中心要加强技术指导,提高科技含量,实现科技增收。

(五)创新督促考评。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工作行政领导小组定期深入各乡镇开展督促检查指导,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各乡镇要着眼全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大局,必须打造1-2个农业特色产业发展示范点要建立工作台帐。

(六)加强宣传引导。为了确保积石山县产业奖补办法家喻户晓,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积极性、主动性,要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全方位、多渠道宣传奖补对象、范围和奖补政策标准。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要开辟专题栏目,对县产业奖补办法进行大力宣传,跟踪报道全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涌现出的典型案例、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向广大经营主体和种户宣传惠农政策、奖补政策,正面引导企业和群众树立自力更生、勤劳致富的信心,逐步消除“等、靠、要”思想,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实施后《积石山县农业特色产业奖补办法》(积县委发﹝2021﹞1号)自行废止,不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