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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积石山县农村综合改革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来源: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 添加时间:2024-01-15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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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甘肃省财政厅印发的《甘肃省省级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甘财绩〔2020〕5号)等文件精神,积石山县财政局委托甘肃坤信永诚绩效评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承担2023年度积石山县农村综合改革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立项背景

随着以国有企业为核心的改革的发展和科技进步等给城市带来的巨大发展和变革,农村的经济弊端和落后显现出来,农业、农村和农民的所谓“三农”问题显露出来。

党中央、国务院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新阶段,为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城乡统筹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的又一重大战略决策。当前农村综合改革的重点是: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推进;以落实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为重点,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改革;以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为重点,推进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以优先化解与农民利益直接相关、基层矛盾比较集中的农村教育、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等方面的债务为突破口,妥善解决和处理乡村债务问题,以此带动和促进其他农村改革和农村工作。

农村综合改革涉及调整农村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某些环节和方面,目标是逐步建立精干高效的农村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以及农民增收减负的长效机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为进一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加快推进农村现代化,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2023年积石山县农村综合改革项目统筹总体规划通过全方面设计,重点将对克新民村、刘集村、芦家庄村、柳沟乡、周家村等村道进行改造提升。项目的建成将有效解决当地村民行路难问题,改善村内入户交通落后的现状,促进对外经济交流,对发展农村经济,改善村容村貌,提高村民生活水平,对推动乡村振兴、整合区域旅游资源,促进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项目预算安排及使用情况

1.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财农〔2022〕88号)《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甘财农〔2022〕99号)等文件,2023年度积石山县农村综合改革项目共安排资金1050万元。

2.预算支出情况

截至202212月31日,2023年积石山县农村综合改革项目资金支出505.23万元,预算执行率为48.11%。

(三)项目计划内容及实施情况

1.项目计划内容

1)大河家克新民村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路线全长2.093km,新建桥涵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Ⅱ级。

2)刘集乡农村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新建6m宽混凝土路面,左侧0.5m培路肩,右侧新建2m宽人行道

3)关家川乡芦家庄村道提升改造项目为主干道的水毁修复及入户路的路基、路面新建。

4)柳沟乡夹夹沟山体滑坡治理项目位于积石山县以北,项目公路总长0.240km。

5)大河家周家村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1号路长80m,路基宽度4.5m,路面宽度3.5m;原路为水泥混凝土路面,路面破损严重,主要以路基、路面修复和入户道路路面硬化为主,另拆除羊圈一处。2号路长218m,路基、路面同宽为2m;原路为入户土路,主要以新建路基、路面为主,另新建1*1m方井一处,过路涵拆除重建3道。3号路长49m,路基、路面同宽为3.5m;原路为水泥混凝土路面,路面破损严重,主要以修复路基、路面为主,本次设计拟改线,并新建挡墙,重修边沟涵。4号路长35m,路基、路面同宽为2.5m;原路为入户土路,实施方案为新建路基、路面。5号路长12m,路面不规则,按实际测量面积88平米计算;原路为入户土路,实施方案为新建路基、路面。6号路长201m,路基宽度4m,路面宽度3m;原路为水泥混凝土路面,路面破损严重,主要以修复路基、路面为主,并新建U型水渠。7号路长156m,路基、路面同宽为3m;原路为水泥混凝土路面,路面破损严重,实施方案为修复路基、路面。8号路为场坪,原为土质面层,形状如梯形,测量面积212平米,实施方案为新建路基、路面。9号路长22m,路基、路面同宽为3m;原路为水泥混凝土路面,路面破损严重,实施方案为修复路基、路面。

10号路长53m,路基、路面同宽为2m;原路为入户土路,实施方案为新建路基、路面。11号路为场坪,南侧有宽2.5m硬化边缘,破损严重,其余面积原为土质面层,测量面积245平方米,实施方案为挖除重铺原有硬化部分,新建路基、路面。12号路长16m,该处为平交口;原路为水泥混凝土路面,路面破损严重,实施方案为修复路基、路面。13号路为场坪,原为土质面层,测量面积1740平米,实施方案为新建路基、路面。14号路长5m,路基、路面同宽为3m;原路为砂砾路,实施方案为新建路基、路面。15号路长120m,路基、路面同宽为3m;原路为水泥混凝土路面,路面破损严重,实施方案为修复路基、路面。16号路长41m,路基、路面同宽为3m;原路为入户土路,实施方案为新建路基、路面。17号路长22m,路基、路面同宽为3m;原路为水泥混凝土路面,路面破损严重,实施方案为修复路基、路面。18号路长16m,路基、路面同宽为3m;原路为水泥混凝土路面,路面破损严重,实施方案为修复路基、路面。19号路长12m,路基、路面同宽为4m;原路为入户土路,实施方案为新建路基、路面。20号路长56m,路基、路面同宽为3m;原路为水泥混凝土路面,路面破损严重,实施方案为修复路基、路面。21号路长145m,路基、路面同宽为2.5m;原路为入户土路,实施方案为新建路基、路面。22号路长300m,分为两段,一段为279m长2m宽巷道,一段为21m长不规则加宽路段,原路为入户土路,实施方案为新建路基、路面。23号路长135m,路基、路面同宽为2.5m;原路为入户土路,实施方案为新建路基、路面。

24号路长33m,路基、路面同宽为4m;原路为入户土路,实施方案为新建路基、路面。25号路长249m,路基、路面同宽为2m;原路为入户土路,实施方案为新建路基、路面。

26号路长80m,路基、路面同宽为2m;原路为入户土路,实施方案为新建路基、路面。27号路为村内主巷道,设置13盏路灯。拟建项目总长2.151km,为沿线居民出行主要道路,较差的道路状况给该区域居民及过往车辆带来极大的不便,严重影响着沿线居民的生产生活需要。

2.项目实施情况

2023年度积石山县农村综合改革项目共安排资金1050万元,主要用于完成克新民村、刘集村、芦家庄村、周家村、柳沟乡村道进行改造提升等工作。截止2023年12月31日,大部分改造项目已经完工验收,刘集乡农村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还在建设中。

(四)项目组织管理

为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面掌 2023年实施的农村综合改革项目建设情况及资金使用情 况,根据项目管理的相关规定,经局务会议研究,决定成立2023年农村综合改革资金项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股,负责日常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一)项目总体绩效目标

解决当地村民行路难问题,改善村内入户交通落后的现状,促进对外经济交流,对发展农村经济,改善村容村貌,提高村民生活水平,对推动乡村振兴、整合区域旅游资源,促进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年度绩效目标

2023年计划完成克新民村、刘集村、芦家庄村、柳沟乡、周家村等村道改造提升项目;建设美丽乡村;推进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等工作。

三、评价基本情况

(一)评价目的

本次绩效评价分别从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四个方面,综合分析2023年度积石山县农村综合改革项目绩效目标设定的合理性和可衡量性,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和科学性,管理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力求从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效益等方面,对项目进行总结和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意见建议,督促预算部门强化支出责任,规范项目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也为财政资金后续投入、分配及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二)评价对象与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的对象为2023年度积石山县农村综合改革项目转移支付资金1050万元;评价范围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三)评价依据

1.绩效制度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3)《财政部关于印发〈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通知》(财预〔2013〕53号);

4)《财政部关于规范绩效评价结果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财预便〔2017〕44号);

5)《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

6)《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1〕61号)

7)《甘肃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甘发〔2018〕32号);

8)《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省级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等6个办法和规程的通知》(甘财绩〔2020〕5号)。

2.评价对象制度

1)《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36号);

2)《甘肃省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甘财农〔2021〕68 号);

3《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财农〔2022〕88号);

4)《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甘财农〔2022〕99号);

5)《关于成立积石山县2023年农村综合改革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积县财发202349号)。

(四)评价原则和方法

1.评价原则

本次评价遵循:

1)科学规范原则。注重资金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

2)公开公正原则。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真实可靠,公开并接受监督。

3)分级分类原则。按不同项目类型、不同管理级别制定不同指标体系,分别考核。

4)绩效相关原则。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能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对应关系。

2.评价方法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文件,以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为主要原则,拟采用(但不限于)比较法成本效益分析法、公众评判法等。

(五)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1.总体思路

按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的有关要求,遵循相关性、重要性、可比性、系统性和经济性的原则,结合项目的自身特点,此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分别从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进行设计。

2.指标体系

本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由4项一级指标、13项二级指标、26项三级指标组成。指标数据来源于政府文件、部门(单位)规划、相关管理制度、会计支出凭证、工作记录、相关合同文件、实地核查、现场访谈、问卷调查等。

1)决策占权重分16分。占权重分16分。分别从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三个方面进行考察,主要包括项目立项依据是否充分、项目立项是否规范、实施方案是否科学、细化、切实可行;绩效目标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完整性和规范性等;以及预算编制情况、安排情况、分配情况等。

2)过程占权重分21分。分别从项目管理与资金管理两个方面进行考察。资金管理主要考核资金申报、审批和拨付程序的合规性,资金支出的进度,专账核算和财务信息质量等以及资金使用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是否符合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资金的使用是否符合预算批复规定的用途,资金结余和结转是否按照财政部和同级财政部门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管理规定执行,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管理主要考核管理制度健全,监督检查到位等以及是否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等。

3)产出:占权重分31分。占权重分31分。主要评价项目实施数量指标的完成情况、完成比率和未完成原因;质量指标的达标情况、验收情况;时效指标的进展情况和成本指标的节省情况、费用控制情况等,对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对比分析,找出问题及原因。

4)项目效益占权重分32分。要从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及受益对象满意度等方面进行评价。

3.评分标准及等级设计

1)评分标准

本次绩效评分采用打分法,总分设置100分。根据不同评价准则、不同评价问题、各评价指标的重要性,相应赋予不同分值。根据评分标准,达到要求的指标记标准分满分,不能达到标准的根据评分标准打分,得分最低为0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①计划标准,是指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数据作为评价的标准;

②行业标准,是指参照国家公布的行业指标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③历史标准,是指参照同类指标的历史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④其他经财政部门确认的标准。

2)评分等级

本次绩效评价采取评分与评级相结合的方式,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文件规定,分为优(≥90分)、良(80≤得分<90)、中(60≤得分<80)、差(得分≤60分)四个等级。

4.证据收集方式

本次绩效指标的研发遵循定量、定性相结合的原则,参照采集的相关数据材料制定合理的评价标准,并对获取数据资料进行核实与整理分析,深入详细了解项目实施情况及绩效目标实现程度,采用政策及文献研究法、社会调查法等证据收集方式。

(六)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本次评价工作分为基础资料收集准备阶段、绩效评价组织实施阶段和绩效评价结果形成阶段三个阶段。以现场评价为主、非现场评价为辅,组织实施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在收集项目文件资料、细化评价指标及评价标准的基础上,实地查看项目申报、实施及运行情况,收集相关数据资料,通过汇总整理,定量和定性分析形成评价结论,经过复核和交换意见后,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1.基础资料收集准备阶段

基础资料收集准备阶段主要包括收集资料,绩效评价工作组就收集资料进行整理、分析,记录相关问题并进行调研,确保真实性,就有关问题与项目单位核实;评价工作组在充分了解项目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结合相关文件要求,会同专家制定绩效评价方案,设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明确指标权重和评分标准,并征求项目单位意见。

2.绩效评价组织实施阶段

绩效评价组织实施阶段主要包括资料评审、现场勘查、问题记录反馈、预期目标完成情况核查等。

3.绩效评价结果形成阶段

绩效评价结果形成阶段包括问题反馈、综合评判及指标评分、绩效评价报告撰写及沟通完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及存档管理

四、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本次项目绩效评价的可靠性是基于相关部门和单位提供佐证材料的全面性和准确性,结合实地调研和问卷调查等方式尽可能做出真实可靠的评价结论。第三方工作人员严格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结合实际了解到的情况,计算出评价得分85.07分。根据《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文件规定,绩效评价结果等级为:

总体认为2023年度积石山县农村综合改革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程序规范,资金分配合理,工程造价合理。项目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改善村内入户交通落后的现状,促进对外经济交流,对发展农村经济,改善村容村貌,提高村民生活水平,促进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也存在绩效目标编制不够科学,预算执行率较低,资金拨付迟缓,各项工作未按计划及时完成,效益发挥等有待进一步提高的问题。

(二)非现场评价情况分析

绩效评价工作组根据设计的现场访谈提纲和调查问卷,对照指标体系,梳理资料清单,按照实施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查阅,主要包括项目立项、批复(含申报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实施方案及调整或变更等相关文件资料、项目绩效目标表、资金下达文件、财务报账资料(包括项目明细表、支出凭证等)等,通过查阅资料,发现重点存在项目资金拨付迟缓,绩效管理意识薄弱。

(三)现场评价情况分析

基于“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要求,按照项目实施区域全覆盖的原则,选取绿化和灌溉实施区域进行现场调研,通过与实施单位项目负责人对资金使用进度、项目保障措施进行访谈对项目实施区域的现场查看,发现项目重点存在部分资金使用不符合规定,项目建设进度较慢,项目预期产出无法直接体现,效益发挥等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

五、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决策指标分析

该部分指标主要从“项目立项”“绩效目标”和“资金投入”三个方面评价该项目决策管理情况。该部分指标满分16分,得12分,得分率为75%。

1.项目设立情况分析:该部分指标满分6分,得6分,得分率为100%。

2.绩效目标情况分析:该部分指标满分6分,得2分,得分率为33.33%。

3.资金投入情况分析:该部分指标满分4分,得4分,得分率为100%。

(二)过程指标分析

该部分指标主要从“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两个方面评价该项目过程管理情况。该部分指标满分21分,得16.67分,得分率为79.38%。

1.资金管理情况分析:该部分指标满分9分,得6.17分,得分率为68.56%。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该部分指标满分12分,得10.5分,得分率为87.5%。

(三)产出指标分析

该部分指标主要从“产出数量”“产出质量”和“产出时效”“产出成本”四个方面评价该项目过程管理情况。该部分指标满分31分,得24.4分,得分率为78.71%。

1.产出数量情况分析:该部分指标满分12分,得10.4分,得分率为86.67%。

2.产出质量情况分析:该部分指标满分12分,得11分,得分率为91.67%。

3.产出时效情况分析:该部分指标满分4分,得0分,得分率为0%。

4. 产出成本情况分析:该部分指标满分3分,得3分,得分率为100%。

(四)效益指标分析

该部分指标主要从“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满意度”四个方面评价该项目过程管理情况。该部分指标满分32分,得32分,得分率为100%。

1.社会效益情况分析:该部分指标满分13分,得13分,得分率为100%。

2.生态效益情况分析:该部分指标满分6分,得6分,得分率为100%。

3.可持续影响情况分析:该部分指标满分5分,得5分,得分率为100%。

4.满意度情况分析:该部分指标满分8分,得8分,得分率为100%。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绩效管理工作不到位,绩效目标编制不规范

根据绩效评价工作组现场调研并查阅相关资料得知,项目实施主体预算绩效管理意识不深入,部门内部缺乏有效的绩效管理统筹协调机制。2023年度积石山县农村综合改革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填写不规范,三级指标填写不科学;项目在申报预算时,项目实施内容未通过明确、可衡量的指标予以体现;缺少考核指标,无法与实际完成情况进行对比,项目的重点方向以及完成情况无法体现。

(二)项目建设进度迟缓,预算执行率偏低

一是截至2023年12月底部分项目还未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工程建设完成不及时。

二是资金拨付迟滞。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甘财农〔2022〕99号),项目资金已下达。根据绩效评价工作组实地调研,2023年度积石山县农村综合改革项目部分项目2023年12月已完工验收,但截止2023年12月底资金仍未拨付

三是预算执行率偏低截至2023年12月底,该项目实施单位已完成资金支出总计505.23万元,预算执行率为48.11%。

七、相关建议及改进措施

(一)科学编制绩效目标,重视预算绩效管

项目实施单位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来规范本单位绩效工作的开展,结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省级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等6个办法和规程的通知》(甘财绩〔2020〕5号)文件的要求、项目实施方案以及项目实际工作内容,科学编制绩效目标。一是指向明确,绩效目标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单位)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等要求,并与该专项的特定政策目标、用途、适用范围、预算支出内容等紧密相关;二是细化量化,绩效目标应当从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等方面进行细化,尽量进行定量表述。不能以量化形式表述的,可采用定性表述,但应具有可衡量性;三是合理可行,绩效目标以及为实现绩效目标拟采取的措施要经过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符合客观实际,能够在一定期限内如期实现;四是相应匹配。绩效目标要与计划期内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预算确定的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二)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规范资金使用

一是建议项目实施单位在以后的工作中合理安排各项工作,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工程管理,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按实施计划按时完成项目建设,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管工作管理,使得项目质量可控,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扩大资金支出的监督管理范围,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在做好日常监管工作的同时,加大对资金的跟踪问效检查监管力度,积极推行和大力实施财政资金绩效跟踪管理制度,建立绩效考评机制,加大对项目资金的绩效考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以后年度同类项目预算编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通过前期周密安排、现场调研和资料整理核实,在绩效评价工作中未发现其他需要明确说明的问题。

 

 

 

甘肃坤信永诚绩效评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