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执法 守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

来源:积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添加时间:2023-12-06 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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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地处黄土高原、青藏高原、内蒙古高原三大高原和西北干旱区、青藏高寒区、东部季风区三大自然区的交汇地带,全省共有158个自然保护地,总面积约9.907万公顷,占甘肃省国土总面积的23.27%,是全国“两屏三带”生态安全战略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三阻一涵养”的重要生态功能。

2023年以来,甘肃省生态环境系统严格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一系列指示要求,坚持守护绿水青山,守住环保底线,守牢生态安全屏障,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加强统筹指导,完善制度机制。甘肃省生态环境厅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加强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工作的意见》为根本遵循,结合省情实际明确自然保护地执法的总体思路,印发《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通知》,细化落实相关要求,指导各地严格落实执法事项清单、不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查处相关违法问题、切实提升执法能力水平。印发《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3年版)》,在2020年版基础上更新执法事项,继续将自然保护地有关监管事项纳入清单,严格落实机构改革执法事项划转要求,压实执法责任,指导各地“照单尽责”。认真实施《甘肃省生态环境违法线索移交办法(试行)》,加强同省林草局日常工作沟通衔接,及时通报案件线索及重点案件办理情况。白银市生态环境局联合自然资源、水务、农业农村、林草等部门联合印发《白银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监管部门联动长效机制》,推动形成自然保护地执法监管工作合力。张掖市生态环境局制定《张掖市生态环境局祁连山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监管暂行办法》,坚持“人防+技防”对自然保护区开展常态化巡查检查;与市林草局、市自然资源局、张掖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联合印发《张掖市自然保护地长效监管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

加强日常监管,创新监管模式。2023年初,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将自然保护地纳入甘肃省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管理平台“双随机”监管对象库,加强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执法检查的规范性和效率。各地生态环境部门主动协调对接自然资源、林业草原等管理部门,共同落实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违法线索通报、移交、反馈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充分应用卫星遥感和无人机等非现场监管手段,提升及时发现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违法问题的能力。白银市筹集资金255万元实施了黄河流域(白银段)重点区域多目标“遥感+”监管项目,构建“天-空-地”一体化监管技术体系,对自然保护地内人类活动进行监测,及时发现疑似问题。天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印发《关于开展自然保护地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对全市自然保护地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平凉市生态环境局结合第二季度交叉执法检查组织开展了自然保护地专项执法检查,出动42人次全面排查辖区内15个自然保护地。武威市在政府网站发布《关于公开征集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线索的公告》,畅通自然保护地各类生态环境问题举报投诉渠道,强化社会监督。

加强协作配合,开展联动执法。今年9月份,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和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协商签订了《甘青两省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工作协议》。10月份,两厅在张掖市组织召开“甘青两省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联席会”,深入祁连山,对两省交界区域黄藏寺水利枢纽工程等重点点位开展巡查检查,总行程六百多公里,现场协商解决发现问题。张掖市开展“守护2023”祁连山专项检查,组织市直行业主管部门对祁连山生态环境开展实地核查检查,持续巩固提升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成效,坚决遏制新增违法违规问题;与海北州人民政府签订《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合作框架协议书》,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立联防联控、共治共享等6项工作机制。定西市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对辖区内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开展核查,并对自然保护区县区监管情况开展检查。酒泉市生态环境局与青海省海西州、德令哈市等市州生态环境部门签订《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联动执法合作协议》,开展自然保护区跨区域联合巡查。

下一步,甘肃省生态环境系统将进一步加强内外部协作配合,严格落实生态环境违法线索移交制度,依法严肃查处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坚决守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