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石山县医疗保障局 积石山县教育局致全县广大中小学生家长积极参加医疗保险的一封信

来源:积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添加时间:2023-03-08 21:07
字号:
收藏

全县广大中小学生家长,你们好!

医疗保障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以国家补贴为主带有福利性质的社会保障形式,有国家做后盾,保障能力强,辐射范围广、社会认可度高,是关系千家万户身心健康幸福的重大民生工程,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受更多国家和地方医保优惠政策(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贫困人口倾斜政策),为您和您的家人提供一份健康保障,是每个家庭都必须履行的义务、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县医疗保障局、县教育局在这里再次向您郑重提醒并就医保相关政策进行简单介绍,希望能对您和您家人的平安健康有所帮助。

积石山县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已于2022年9月启动,缴费日期延期到2023年3月31日结束。2022年12月31日前缴费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2023年1月1日至3月31日缴费的城乡居民,缴费次月享受医保待遇。缴费标准为350元/人。可通过微信、支付宝等多种线上方式完成缴费。 

参保范围:农村和城镇非从业居民(含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各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生;办理了当地居住证的人员。

为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水平,自2023年2月1日起,对全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待遇标准进行了调整:

1、州内住院待遇标准:州内一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从现行的85%调整为90%,起付线150元;州内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从现行的75%调整为80%,起付线从500元降低为400元;州内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从现行的65%调整为70%,起付线从800元降低为700元。

2、省内住院待遇标准:省内一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从现行的60%调整为90%,起付线从3000调整为150元;省内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从现行的60%调整为80%,起付线从3000调整为400元;省内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从现行的60%调整为70%,起付线从3000调整为1000元。

3、跨省住院待遇标准:跨省就医住院报销从起付线3000元,报销比例60%调整为:起付线2000元,一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90%、二级80%、三级70%。

社会各界行动,方能形成合力。为儿女参加医保,添一份爱心;为父母参加医保,尽一份孝心。为了全家人的平安健康,必须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这是对家人的负责,也是对社会的尽责。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仅剩40多天时间了,如您和您的孩子属城乡居民参保对象,请别再犹豫,快速行动,马上缴费;如您是城镇职工,请尽快让您的孩子和亲朋好友及时参保,以免贻误缴费。

最后,祝您及您的家人平安健康,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