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发改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积石山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添加时间:2023-01-19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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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州县相关会议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圆满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22年信息公开工作完成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2022年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022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牢牢把握全县发展战略、发展思路和发展布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学习贯彻相关法规和文件精神,按照部门职责,积极抓好信息公开工作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做好全局的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其他副局长及各办股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全局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局信息公开工作。2)加强政务公开和项目公示力度。2022年我局围绕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加大了对单位机构设置和领导班子工作分工、各办股工作职责、具体承办人员、政府投资项目申报和非政府投资项目备案流程等的公开力度,以喷绘形式在单位制作了政务公开栏、项目申报流程图和廉政风险防控流程图,悬挂于单位入口处,使项目单位工作人员和办事群众对内设机构和工作分工、项目申报、备案程序以及所需材料一目了然,方便了办事人员和群众。在电子政务方面,安装了电子屏,及时公开了业务法规和相关信息;同时与政务服务网搭建了投资项目审批监管平台,启动了投资项目网上申报、受理、审批、办结等事项,进一步提高了行政审批效能。在以工代赈项目点和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各安置点树立公示牌,将项目名称、投资及来源、建设内容及补助标准、建设期限、项目主管单位、项目实施单位、项目效益等内容逐一予以公示,使项目点群众能够及时掌握国家扶持政策,准确了解补助标准和项目效益,提高了以工代赈项目和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的透明度。3)加大项目可研、初设阶段公开论证力度。对重大和重点项目,我局提前告知项目实施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编制单位编制项目可研、初设,委托有资质的咨询单位组织专家召开项目可研评审会,并邀请规划、土地、环保、节能、住建、财政等相关部门参会,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效益进行公开论证。通过公开论证,提高了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实现了项目效益的最大化。4)夯实信息公开工作基础。2022年我局根据县政府办和州发改委信息中心的要求,以信息传统公开方式和现代化公开方式为抓手,充分发挥发改部门的工作职能,鼓励广大干部职工认真搜集信息资料,通过发改信息、工作简报形式主动向县委办、政府办、宣传部及州发改委信息中心等部门报送信息,进一步提高了信息报送数量和报送质量,促进了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我局通过政务公开栏、公示牌、电子屏、发改信息、简报等多种形式主动公开信息97,处理决定行政许可194条,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2个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2年我局在甘肃省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中依申请办结项目赋码事项194项

(四)、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不收任何费用。

(五)、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

2022年我局未接到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4条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年我局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较好的完成了信息公开工作各项任务,但与上级部门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问题:一是信息编报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开展此项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和灵活性仍显滞后,三是信息公开形式单一,范围有限。

(二)改进措施

对于存在的问题,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各项制度,不断增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时效性,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二是不断扩大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创新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的体制机制,理顺工作流程和工作环节,做到职责明确、措施得当、运作规范,保证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三是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工作,加快完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全面开展项目网上审批、网上办事和网上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实现以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的工作机制。四是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时限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2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