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住建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积石山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添加时间:2023-01-19 15:58
字号:
收藏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县住建局认真贯彻落实《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紧紧围绕促进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发展,始终坚持把深化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动城乡建设工作职能转变、依法行政、改进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加强反腐倡廉的重要举措,着力创新制度机制,丰富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强化监督检查,切实做到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最大限度地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有力地推动了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促进了城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一)领导重视。为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全面、真实地公开政府信息,畅通人民群众了解公共信息的渠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对全年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目标任务,提出总体要求,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2022年度,主要以认真贯彻落实省、州政府信息公开的配套制度为重点,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涵和质量上下功夫,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调查研究,狠抓工作落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城乡建设工作实际和业务职能,认真落实信息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等各项制度,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配套工作,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我局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要求工作人员按时上报本单位上月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表,及时掌握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舆论监督、社会监督有效结合,通过电话、会议、网络、实地调查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有效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 






2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虽然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的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增强,公开的载体有待进一步创新。

2023年将重点加强以下几项工作。

(一)提高信息公开重要性认识。进一步完善人秘组织协调、业务股室行政主抓、纪检组监督检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加大培训力度,将信息公开、政务服务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部署要求列入干部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着力提高干部职工依法公开、高效公开的意识和水平。

(二)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着力细化、实化、深化信息公开内容,真正把社会关心、群众想要的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公开。重点抓好棚户区住房保障、工程质量监督、物业服务等的信息公开。建立社会热点跟踪机制和虚假信息澄清机制,切实做好住建突发事件应对的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三)进一步创新公开形式。在利用宣传栏展板等媒体的同时,切实发挥微信的迅捷优势,大力推进网上审批,形成与各审批环节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与实体大厅互为依托、相互促进的政务服务体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2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