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家川乡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积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添加时间:2024-01-18 17:28
字号: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要求,结合2023年关家川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对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关家川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和县政府统一部署,不断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扎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一)主动公开

关家川乡始终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加大领导力度,优化组织机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有人管、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的主要目标、基本要求、工作任务和措施,进一步规范公开目录,完善公开方式,做到领导力度、目标责任、监督检查“三到位”,确保各公开栏目信息有据可循,有力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措施的有效落实和高效运转。2023年以来,关家川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截止2023年12月31日,依托县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公开12份,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08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关家川乡无依申请公开信息,未发生由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3年,关家川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规定和县政府相关要求,加强政府网站运维监管。对错字、敏感信息、网站标签、无效链接等,进行常态化巡查整改,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网上发布审核机制、政务新媒体“三审三校”制度等,确保政务信息发布标准化、规范化。设立专职人员负责信息公开网站的建设、管理、维护、监测、编辑、更新工作,完善关家川乡政府政务公开规范清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加强政策解读工作。丰富解读形式,采用图解、视频解读、媒体解读等形式,让群众“听得懂”。二是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围绕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民生领域加大公开力度、增强公开频率,主动回应教育、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社会治安、就业创业等社会关注的热点。三是强化舆情回应意识,建立健全舆情监测机制,确保第一时间发声回应,主动引导社会舆论发挥好公开平台回应关切作用。

(五)监督保障

关家川乡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公开了监督渠道电话09307735098,多方位拓宽政务公开监督渠道。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认真做好公开专栏的运营监管工作,对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整改到位,保证正常、规范运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全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一定成绩,同时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政策解读质量不高,主要内容解读较简单;二是监督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健全、监督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内容不够丰富,实用性偏低,公开便民性有待提高。

下一步改进方向:一是进一步扩展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不断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提高解读质量;二是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完善常态化检查考核机制,把第三方监测作为有效动力,实施动态管理,发布日常监测整改通报,以监督促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三是强化乡政务公开办与各直部门联动,增强信息发布时效性、准确性,以标准化规范化公开不断满足群众信息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 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