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石山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积石山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2024年积石山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发布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坚持“公开常态化”,切实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完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公开。对人民群众申请公开的信息,依法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按照公开形式多样、公开内容全面的要求,向社会公开权力运行项目有关内容,并适时在单位内部公示考勤考核、评先评优、职称评定、选拔干部等事项。同时,设立投诉电话、举报箱等,实现管理工作公开、公正,增强了执法的透明度,方便办事群众。对照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实施清单及行业法律法规,全面梳理农业农村局政务服务事项。在一体化平台共认领本部门行政许可办件总计529件,其中(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4件,动物及动物产品合格证明525件)。建立两库一清单情况,抽查事项清单11项,检查对象库3个,录入执法人员34人,录入监管信息111条,发布工作动态信息8条,录入行政检查305条,行政许可3条。
二、依申请公开。深入分析申请数量的变化趋势和原因,是否与农业农村领域的重大政策调整、突发事件等因素相关。对于不予受理的申请,说明原因外,还可提供对申请人的引导和解释工作情况,帮助申请人正确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程序,避免因误解导致不必要的申请和纠纷。分享一些典型案例,充分考虑申请人的实际需求,尽量提供有针对性的信息服务。同时,对于部分公开的申请,说明如何在保护隐私和机密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满足申请人对信息的知情权,提高答复的满意度和公信力。若存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除了说明案件数量、审理结果和主要争议焦点外,还应深入剖析案件背后反映的信息公开工作问题,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建立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全面的风险排查,防止因信息公开引发的网络安全问题和社会稳定风险。建立统一的数据标准和接口规范,利用大数据平台实现信息的高效传输和共享。同时,分享一些通过信息共享实现跨部门协同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的成功案例,共享气象数据,提前做好农业防灾减灾工作,体现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的实际价值。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与积石山县融媒体中心合作,不定期的制作并介绍有影响力的农业产业发展,农业技术推广等视频,邀请农业专家、农民代表参与实地培训,分享农业发展经验和故事,提高农业农村信息的传播力和感染力。对于公共查阅场所的利用,除了设置查阅点外,还可开展信息公开宣传活动,如在村委会存放种养殖方面的书籍进行展览等,提高公众对公共查阅场所信息资源的知晓度和利用率。
(五)监督保障。通过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设定整改期限等措施,确保公众反馈的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同时,介绍如何将问题整改情况纳入下一年度的信息公开工作计划,持续改进信息公开工作,形成社会监督与问题整改的良性循环。定期召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困难,确保领导机构的高效运行。同时,分享在制度建设过程中,借鉴其他地区农业农村局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信息公开制度,不断完善制度体系。
一是坚持从立足农业发展实际,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依法依规依程序执法等多角度出发。二是根据法律法规所赋予的监督检查职责,并结合机构改革职能转隶情况,重新建立了“一单两库一细则”,即: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人员名录库、监管对象名录库和监督抽查工作实施细则。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529件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 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深入和细化,存在公开形式大于内容的情况,公众获取到的有效信息有限。
二是信息公开的渠道整合还不够完善,各平台之间的信息更新和互动存在一定程度的滞后,影响了公众的查阅体验。
三是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对于一些复杂申请的办理流程还不够规范和高效,存在与申请人沟通不畅的问题。
2. 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内容的审核把关,提高信息质量,确保公开的信息具有实用性和针对性,尤其是涉及民生领域的政策解读和数据信息,要做到深入浅出、通俗易懂。
二是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建立统一的信息发布和管理系统,实现各平台之间的数据共享和同步更新,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三是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办理人员与申请人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规范答复文书格式,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依规、高效有序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