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石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积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添加时间:2025-01-23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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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石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积石山县人社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省、州、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及相关文件精神,以公正、公平、合法、便民为原则,紧密围绕人社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切,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通过多渠道、多形式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提高人社信息透明化水平。现将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我局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积石山县人社局拟认定工伤职工相关情况公示》、《积石山县人社局关于拟认定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的通知》、《关于整顿积石山县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有照无证”非法经营的公告》等38条信息。通过“积石山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586条,其中信息内容涵盖政策法规、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劳动维权、预警信息、安全生产、日常工作动态等多个方面。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也未收到信息公开举报投诉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领导,细化管理。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韩小林任组长,局班子成员、副局长龚怀全、马自成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人秘股统筹协调,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二是狠抓落实,强化效率。为主动、及时、全面公开相关政务信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充实了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明确了各股室的信息公开职责,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高效运转。对阶段性工作实行分段公开,确保公众能够及时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对临时性工作实行随时公开,确保公众能够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三是周密部署,规范内容。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对所有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确保无泄密事件发生。常态化开展表述错误、错别字、敏感词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整改到位,保障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以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信公众号为主要载体,及时主动发布各类工作动态、就业供求信息、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工伤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劳务奖补等民生信息。围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政策文件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在政务微信公众号“积石山县人社局”内设置欠薪线索线上线下投诉举报、求职招聘、法定退休年龄计算、档案接收、人社法律法规咨询等指引栏目,并建立健全公众咨询答复机制,及时解答群众通过电话、微信公众号留言等途径提出的咨询,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

(五)监督保障

为确保平台有效运行、信息准确及时公开,我局从制度、考核、培训及社会监督多方面发力。

一是健全制度规范,制定严格流程。信息先由业务人员撰写,再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确保内容准确、涉密信息不泄露。

二是构建评价体系,完善考核指标。将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准确性、及时性、平台易用性及互动回应效果等纳入考核范围,并将结果与个人评优评先挂钩,激发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性、主动性。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履职能力。我单位定期组织全体干部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内容涉及政策法规、工作流程、平台操作等方面,有效强化工作人员业务能力,进一步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四是拓宽监督渠道,引入社会监督。运用多种渠道向公众宣传政务信息公开权利和获取信息方式,提高公众参与监督意识。通过举报电话、在线留言等广泛收集公众意见,对公众投诉举报,及时受理、调查核实,在规定期限内反馈处理结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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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距充分满足群众需求仍有较大距离。目前主要还存在信息公开内容质量待提升、公开渠道建设不完善、信息公开流程不规范、公众参与互动不足的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聚焦群众所需所盼,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努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一要提高信息内容质量。建立内容审核机制,对拟公开信息进行多轮审核,重点审查内容完整性、准确性。设立信息更新责任人制度,要求责任人定期检查更新信息,尤其是就业、社保等动态性强的信息。同时,丰富政策解读形式,采用图片、案例、音频视频等多种方式,帮助公众理解。

二要优化公开渠道。优化政务微信公众号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增强搜索功能,方便公众随时查询。拓展线下公开渠道,与社区、乡镇合作,通过宣传栏、宣传手册等形式扩大信息覆盖面。

三要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制定详细的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明确各股室在信息收集、整理、审核、发布等环节的职责。建立信息共享平台,打破股室间信息壁垒,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确保信息质量。

四要加强公众参与互动。安排专人负责管理互动板块,及时回复公众留言,规定回复期限。在政策制定实施过程中,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提高公众参与积极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4年度我局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