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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州生态环境局积石山分局关于2024年7月2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来源:积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添加时间:2024-07-29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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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

公示时间:2024729日起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积石山县统办楼11楼 (731799     话:0930-772108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相关承诺文件

1

黄河一级支流银川河流域(银川河口至癿藏段)综合治理工程--流域河道综合治理工程

积石山县银川镇银川河口至癿藏镇

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水务局

甘肃奥蓝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黄河一级支流银川河流域(银川河口至癿藏段)综合治理工程--流域河道综合治理工程位于银川河以癿藏镇桥头村310国道桥边墩为起点,以银川河入黄口鹦鸽咀大桥处为终点段,包括新建及拆除重建堤防全长16.205km,其中左岸新建堤防7.215km,拆除重建破损堤防104m;右岸新建堤防8.643km,拆除重建破损堤防243m;河道清淤疏浚32.7724万m3;修建汇入口左岸2处,右岸1处。同时配套流域生态修复,建设生态隔离带327.56亩、生态沟渠4.80km。项目总投资19457.1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1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0.47%。

在施工期要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外排各类污染物控制在相关国家标准内,需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产生的废气要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进行治理,并确保达标排放。落实施工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要求,施工工地便道采用洒水车洒水、保持路面清洁,防止机动车扬尘,同时要以彩条旗等形式清晰界定路界。进出工地的物料运输车辆应采用密闭车斗,并确保物料不遗撒外漏;督促施工人员按作业规程装载物料。施工期间工地土方运输车辆,车斗应用苫布遮盖严实。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cm,保证土方不露出。采取不使用劣质燃料等措施降低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废气环境影响。护岸工程开挖的土方临时堆存时,进行苫布遮盖措施。

(二)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由施工营地内设置的化粪池收集,定期由吸污车拉运至积石山县城的生活污水处理厂内处理;施工期机械与车辆冲洗废水经施工营地设置的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混凝土养护废水自然蒸发不外排;疏浚土方渗水收集后洒水抑尘。项目施工均安排在枯水期进行施工,施工导流修建围堰,围堰的建设减轻了项目施工过程对河流水体的扰动。

(三)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要按照《报告表》要求处理,不得对环境造成污染。施工期疏浚砂砾石部分作为本次堤防工程建设原料使用,剩余部分和建筑垃圾清运至积石山县城投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点填埋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四)项目产生的噪声要按照《报告表》要求处理,并确保达标排放。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振,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禁止夜间施工等措施降低噪声。

(五)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减小项目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加强施工管理,优化施工设计,尽量减少施工占地及施工活动造成的植被损失,减少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破坏;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确保作业安全,非特殊情况施工期不得延长,尽量在枯水季节完成施工作业,加强河道两侧的防护,降低涉水工程对河道的影响,项目施工活动临时用地,工程完工后,应及时恢复施工迹地,根据其原有的土地利用性质,按照原规模进行植被恢复。


2

黄河一级支流银川河流域(银川河口至癿藏段)综合治理工程--污水处理厂工程

积石山县银川镇水陈村

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水务局

甘肃奥蓝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黄河一级支流银川河流域(银川河口至癿藏段)综合治理工程--污水处理厂工程,总投资19457.12万元,环保投资275万元,环保投资占1.41%。项目地位于甘肃省临夏州积石山县,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生活污水处理厂(近期5500m3/d)一座,预留远期建设用地,建设银川河流域癿藏镇、居集镇、小关乡、铺川乡、银川镇等5个乡镇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

项目施工期须做好以下工作

(一)要求施工场地内应实现“六个百分百”扬尘治理要求。施工期土石方及表土等易产尘的散装物料临时暂存考虑苫盖抑尘或压实处理,控制车速,散装物料输送采取全封闭措施,施工运输道路适时适量的洒水抑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使用合格燃料,做好日常维护保养,沥青摊铺作业机械有良好的密封性和除尘装置,生产设备不得有明显的无组织排放存在,确保扬尘和废气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相应要求。

(二)要求施工场地内机械与车辆冲洗废水经施工营地设置的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管道试压、清管产生的废水就近排入附近的绿地用于绿化。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由施工营地内设置的化粪池收集,定期由吸污车拉运至积石山县城的生活污水处理厂内处置。

(三)强化施工期噪声防治工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及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要求从控制声源、噪声传播以及加强管理等不同角度对施工噪声采取措施,禁止夜间施工,对运输车辆设置禁鸣、限速标志,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标准限值要求。

(四)要求对项目施工期依据地形基本实现挖填平衡,无弃方外运。项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在厂内设置垃圾桶分类收集后,定期由施工单位将生活垃圾清运至附近的垃圾收集点。

项目运营期须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运营期的废气治理措施

运营期粗格栅间、调节池、细格栅间及旋流沉砂池、污泥浓缩脱水机房、贮泥池等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污染物通过收集管道收集后采用离子除臭装置除臭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并通过厂内绿化、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等措施减少恶臭的产生;食堂设置一台抽油烟机,抽排食堂油烟。有组织排放的恶臭污染物NH3、H2S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厂界无组织恶臭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二级标准值。

(二)项目运营期的废水治理措施:厂区采用雨污水合流制,生活污水和雨水统一收集后通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三)项目运营期的噪声治理措施:通过优先选用较先进的、产噪较小的机械设备源头降低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要求建设单位加强日常管理,禁止车辆鸣笛,禁止超载,限制场内行驶速度等,机械设备采取安装减振垫、严格管理运输车辆等措施。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

(四)项目运营期的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厂区内综合服务楼内设置生活垃圾桶,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送至本项目拟建的银川镇垃圾转运站(与污水处理厂相邻),由垃圾转运站处理后运至临夏市垃圾焚烧场;栅渣、沉砂、泥饼(含水率<60%)定期清运至就近的垃圾填埋场处置;废润滑油、化验产生的废液等通过专用容器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拉运处置。


3

积石山县吹麻滩河堤防维修加固提升改造项目

关家川乡关集村、吹麻滩镇后阳洼村、胡林家乡高关村

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水务局

甘肃世纪欣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积石山县吹麻滩河堤防维修加固提升改造项目涉及治理河道总长3.932km,治理范围为吹麻滩河段、边家河段和前岭沟段,包括新建格宾笼墙式护岸2845.9m,新建M10浆砌块石排洪渠551m,新建M10浆砌块石导流墙50m,拆除重建C25混凝土护坡30m,基础护脚加固95m,已建护坡裂缝修复300m,安装钢筋混凝土仿木护栏4257m。项目总投资1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21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1.75%。

在施工期要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外排各类污染物控制在相关国家标准内,需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产生的废气要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进行治理,并确保达标排放。落实施工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要求,施工工地便道采用洒水车洒水、保持路面清洁,防止机动车扬尘,同时要以彩条旗等形式清晰界定路界。进出工地的物料运输车辆应采用密闭车斗,并确保物料不遗撒外漏;督促施工人员按作业规程装载物料。施工期间工地土方运输车辆,车斗应用苫布遮盖严实。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cm,保证土方不露出。采取不使用劣质燃料等措施降低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废气环境影响。护岸工程开挖的土方临时堆存时,进行苫布遮盖措施。

(二)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用于场地泼洒降尘,机械设备施工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及时回用,不外排。混凝土养护废水自然蒸发不外排,围堰基坑渗水经水泵抽排至施工区喷洒抑尘。项目堤防工程、过水路面、穿堤涵管等工程均安排在枯水期进行施工,施工导流修建围堰,围堰的建设减轻了项目施工过程对河流水体的扰动。

(三)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要按照《报告表》要求处理,不得对环境造成污染。施工结束后将围堰拆除,就近回填,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点填埋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四)项目产生的噪声要按照《报告表》要求处理,并确保达标排放。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振,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禁止夜间施工等措施降低噪声。

(五)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减小项目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加强施工管理,优化施工设计,尽量减少施工占地及施工活动造成的植被损失,减少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破坏;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确保作业安全,非特殊情况施工期不得延长,尽量在枯水季节完成施工作业,加强河道两侧的防护,降低涉水工程对河道的影响,项目施工活动临时用地,工程完工后,应及时恢复施工迹地,根据其原有的土地利用性质,按照原规模进行植被恢复。


4

积石山县尕集河堤防维修加固提升改造项目

积石山县柳沟

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水务局

甘肃世纪欣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维修加固尕集河柳沟乡尕集村段左岸堤防防护栏0.1km;维修加固尕集河关家川乡宁家村段左岸堤防0.3km;提升改造尕集河柳沟乡袁家村段护岸3.38km。项目总投资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29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2.37%。

在施工期要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外排各类污染物控制在相关国家标准内,需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产生的废气要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进行治理,并确保达标排放。落实施工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要求,施工工地便道采用洒水车洒水、保持路面清洁,防止机动车扬尘,同时要以彩条旗等形式清晰界定路界。进出工地的物料运输车辆应采用密闭车斗,并确保物料不遗撒外漏;督促施工人员按作业规程装载物料。施工期间工地土方运输车辆,车斗应用苫布遮盖严实。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cm,保证土方不露出。采取不使用劣质燃料等措施降低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废气环境影响。护岸工程开挖的土方临时堆存时,进行苫布遮盖措施。

(二)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用于场地泼洒降尘,机械设备施工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及时回用,不外排。混凝土养护废水自然蒸发不外排,围堰基坑渗水经水泵抽排至施工区喷洒抑尘。项目堤防工程、过水路面、穿堤涵管等工程均安排在枯水期进行施工,施工导流修建围堰,围堰的建设减轻了项目施工过程对河流水体的扰动。

(三)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要按照《报告表》要求处理,不得对环境造成污染。施工结束后将围堰拆除,就近回填,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点填埋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四)项目产生的噪声要按照《报告表》要求处理,并确保达标排放。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振,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禁止夜间施工等措施降低噪声。

(五)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减小项目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加强施工管理,优化施工设计,尽量减少施工占地及施工活动造成的植被损失,减少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破坏;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确保作业安全,非特殊情况施工期不得延长,尽量在枯水季节完成施工作业,加强河道两侧的防护,降低涉水工程对河道的影响,项目施工活动临时用地,工程完工后,应及时恢复施工迹地,根据其原有的土地利用性质,按照原规模进行植被恢复。


5

积石山县清水河堤防维修加固提升改造项目

积石山县大河家镇关门村

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水务局

甘肃世纪欣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积石山县清水河堤防维修加固提升改造项目涉及治理河道总长4.31km,治理范围为清水河段,包括共维修加固堤防200m,安装仿生态护栏200m,新建挡渣墙557m,新建浆砌石基础1025m,新建混凝土护脚1083m,支沟治理50m,河道清理共计2317m。项目总投资600.2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21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1.2%。

在施工期要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外排各类污染物控制在相关国家标准内,需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产生的废气要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进行治理,并确保达标排放。落实施工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要求,施工工地便道采用洒水车洒水、保持路面清洁,防止机动车扬尘,同时要以彩条旗等形式清晰界定路界。进出工地的物料运输车辆应采用密闭车斗,并确保物料不遗撒外漏;督促施工人员按作业规程装载物料。施工期间工地土方运输车辆,车斗应用苫布遮盖严实。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cm,保证土方不露出。采取不使用劣质燃料等措施降低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废气环境影响。护岸工程开挖的土方临时堆存时,进行苫布遮盖措施。

(二)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用于场地泼洒降尘,机械设备施工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及时回用,不外排。混凝土养护废水自然蒸发不外排,围堰基坑渗水经水泵抽排至施工区喷洒抑尘。项目堤防工程、过水路面、穿堤涵管等工程均安排在枯水期进行施工,施工导流修建围堰,围堰的建设减轻了项目施工过程对河流水体的扰动。

(三)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要按照《报告表》要求处理,不得对环境造成污染。施工结束后将围堰拆除,就近回填,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点填埋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四)项目产生的噪声要按照《报告表》要求处理,并确保达标排放。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振,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禁止夜间施工等措施降低噪声。

(五)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减小项目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加强施工管理,优化施工设计,尽量减少施工占地及施工活动造成的植被损失,减少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破坏;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确保作业安全,非特殊情况施工期不得延长,尽量在枯水季节完成施工作业,加强河道两侧的防护,降低涉水工程对河道的影响,项目施工活动临时用地,工程完工后,应及时恢复施工迹地,根据其原有的土地利用性质,按照原规模进行植被恢复。


6

积石山县中峡供水工程维修加固项目

积石山县吹麻滩镇

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水务局

甘肃奥蓝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积石山县中峡供水工程维修加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在中峡水厂内新建加压泵站1座,更换中峡调蓄水池围栏1049m,对水厂内受损的净水车间、办公楼、仓库等内外墙面进行维修改造,其中共计埋设管道13.49km,更换供水管道2996m,新建供水管道9339m,新建接户管834m,新建泄水320m;更换引水管道20m;新建加压泵站1座。维修中峡水厂因地震受损的建筑物及调蓄水池围栏。项目总投资2099.0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77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1.37%。

在施工期要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外排各类污染物控制在相关国家标准内,需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产生的废气要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进行治理,并确保达标排放。落实施工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要求,施工工地便道采用洒水车洒水、保持路面清洁,防止机动车扬尘,同时要以彩条旗等形式清晰界定路界。进出工地的物料运输车辆应采用密闭车斗,并确保物料不遗撒外漏;督促施工人员按作业规程装载物料。施工期间工地土方运输车辆,车斗应用苫布遮盖严实。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cm,保证土方不露出。采取不使用劣质燃料等措施降低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废气环境影响。护岸工程开挖的土方临时堆存时,进行苫布遮盖措施。

(二)项目产生的机械与车辆冲洗废水经施工营地设置的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混凝土养护废水自然蒸发不外排;管道试压、定向钻施工废水用于场地洒水降尘;施工人员可借用中峡水厂内现有厕所或工程沿线的公共厕所,生活污水排入吹麻滩镇污水管网。

(三)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要按照《报告表》要求处理,不得对环境造成污染。施工营地设置垃圾桶,定期由施工单位将生活垃圾清运至附近的垃圾收集点;定向钻施工过程产生的钻渣用于施工场地恢复;道路拆除产生的废沥青收集后运至当地政府指定地点处理;各施工区域内依据地形基本实现挖填平衡,无弃方外运。施工期建筑垃圾尽量分类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及时运至当地政府指定地点处理。

(四)项目产生的噪声要按照《报告表》要求处理,并确保达标排放。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振,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禁止夜间施工等措施降低噪声。

(五)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减小项目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加强施工管理,优化施工设计,尽量减少施工占地及施工活动造成的植被损失,减少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破坏;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确保作业安全,非特殊情况施工期不得延长,项目施工活动临时用地,工程完工后,应及时恢复施工迹地,根据其原有的土地利用性质,按照原规模进行植被恢复。


7

积石山县银河灌区灌溉设施维修加固提升项目

积石山县银川镇、铺川乡

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水务局

甘肃奥蓝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积石山县银河灌区灌溉设施维修加固提升项目建设内容为拆除重建引水建筑物5座,拆除重建泵站2座,维修改造泵站2座,拆除重建柏杨树一级、二级泵站上水管道、老爷坪一级、二级泵站、工匠何杨一级、二级泵站上水管道2.35km,拆除重建银河渠、时杨家引水渠、冯王渠、冯王泵站引水渠、冯王一支渠、工匠(何杨)引水渠、前庄泵站引水渠、下庄取水口引水渠3km,维修加固银河渠、冯王渠、冯王一支渠2km,维修加固塘坝2座,维修其他受损灌溉设施(中庄引水枢纽1座、时杨家引水枢纽右岸上下游护岸150m、银河水管所围墙、地坪、大门、卫生间等),以上建设内容均为原址拆除重建及维修加固。项目总投资1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58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1.93%。

在施工期要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外排各类污染物控制在相关国家标准内,需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产生的废气要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进行治理,并确保达标排放。落实施工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要求,施工期区域采用洒水降尘及抑尘网遮盖,运输车辆进行篷布覆盖;居民区施工时,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彩钢围挡。对施工道路勤加养护、清扫、洒水,保持路面清洁、抑止施工运输扬尘。

(二)项目施工期基坑开挖渗水通过水泵抽排至各施工面抑尘,机械设备、车辆冲洗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营地内洗漱废水用于地面泼洒抑尘,设置旱厕、定期清掏作为农肥使用。

(三)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要按照《报告表》要求处理不得对环境造成污染。施工结束后将导流设施拆除,就近回填,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点填埋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四)项目施工期夜间禁止施工,对施工临时场地进行围挡隔声,加强现场运输管理,对场地内高噪声设备进行基础减振,避免多台设备联合施工等。

(五)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减小项目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加强施工中土壤流失防护措施;对工程区临时占用的旱地进行表土剥离;加强生态保护宣传和教育,做好表土剥离防护措施,项目施工结束后将表土用于植被恢复;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保护教育。


8

梅坡村安置点灾后重建配套项目

积石山县大河家镇甘河滩村

积石山县盛世天明建材有限公司

甘肃奥蓝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梅坡村安置点灾后重建配套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10.9万元,环保投资占10.9%。本项目总占地面1532m2,拟建设1条年产约2.3万m3水泥构件生产线(含商品混凝土生产工序)及其配套设施。项目工程组成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

项目施工期须做好以下工作

(一)要求施工场地内应实现“六个百分百”扬尘治理要求。场地四周设置高度不低于2.5m的施工围挡。施工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应使用合格燃料,严禁使用劣质燃油,同时合理布置运输车辆行驶路线,保证行驶速度,以减少车辆尾气的排放优化施工布局,确保扬尘和废气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相应要求

(二)要求施工场地内设置沉淀设施,施工机械及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可循环回用于施工降尘或机械车辆冲洗,实现施工废水不外排。项目施工人员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盥洗废水,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0D、B0D5和SS,鉴于该废水水质简单,可回用于施工区降尘不外排。

(三)强化施工期噪声防治工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及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要求从控制声源、噪声传播以及加强管理等不同角度对施工噪声采取措施,禁止夜间施工,对运输车辆设置禁鸣、限速标志,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标准限值要求。

(四)要求对项目施工建筑垃圾中可回收部分交由专业回收单位做回收处理;不能回收利用的建材,应在施工场地内集中收集后,转运至当地市政部门指定地点处置;施工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采取封闭方式运输。项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在厂内设置垃圾桶分类收集后,送至附近村镇生活垃圾收集点集中处置。

四、项目运营期须做好以下工作

(一)采用半封闭式原料堆棚,定期洒水抑尘;上料口(骨料斗)设置半封闭罩棚;筒仓及搅拌机自带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厂内运输道路及地面进行硬化,运输车辆限速行驶,加强管理,定期维保,定期对运输道路洒水抑尘,对运输车辆进行苫盖,禁止超载,避免撒落;优化布局,确保扬尘和废气排放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二)项目营运期洗车废水经配套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生产设备清洗废水排入配套设置的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设备清洗,不外排;厂区设旱厕,定期由周边居民清掏用作农肥,盥洗废水用于厂区泼洒降尘、不外排。

(三)通过优先选用较先进的、产噪较小的机械设备源头降低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要求建设单位加强管理、低噪设备、基础减振、定期维保、严格管理运输车辆等措施。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昼间标准。

(四)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各除尘装置更换的废布袋由厂家更换后回收;盛装外加剂及脱模剂的废包装桶由厂家回收;实验室检测后的试验混凝土收集后作为建材就近外售;生活垃圾采用生活垃圾桶收集后送至附近村镇生活垃圾收集点集中处置;含油抹布及设备日常维保产生的废机油和废空压油采用密闭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外委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9

积石山临博特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预拌混凝土生产线项目

积石山县大河家镇甘河滩村

积石山临博特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甘肃奥蓝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积石山临博特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预拌混凝土生产线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26万元,环保投资占26%。项目地位于甘肃省临夏州积石山县大河家镇甘河滩村,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新建2条总年产4万m3商品混凝土生产线,项目工程组成分为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其中主体工程包括生产线及其配套设施,辅助工程为厂内配套办公生活区和出厂称量系统,储运工程主要为骨料仓库、粉状物料筒仓及厂内运输道路。

项目施工期须做好以下工作

(一)要求施工场地内应实现“六个百分百”扬尘治理要求。施工期土石方及表土等易产尘的散装物料临时暂存考虑苫盖抑尘或压实处理,控制车速,散装物料输送采取全封闭措施,施工运输道路适时适量的洒水抑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使用合格燃料,做好日常维护保养,确保扬尘和废气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相应要求。

(二)要求施工场地内设置隔油沉淀设施,施工机械及车 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可循环回用于施工降尘或机械车辆冲 洗,实现施工废水不外排。项目施工人员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 活盥洗废水,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和SS,鉴于该废 水水质简单,可回用于施工区降尘不外排。

(三)强化施工期噪声防治工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及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要求从控制声源、噪声传播以及加强管理等不同角度对施工噪声采取措施,禁止夜间施工,对运输车辆设置禁鸣、限速标志,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标准限值要求。

(四)要求对项目施工建筑垃圾中可回收部分交由专业回收单位做回收处理;不能回收利用的建材,应在施工场地内集中收集后,转运至当地市政部门指定地点处置;施工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采取封闭方式运输。项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在厂内设置垃圾桶分类收集后,外委积石山县环卫部门日产日清清运处置。

四、项目运营期须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运营期的废气治理措施

骨料仓库粉尘:搭建半封闭骨料仓库,同时控制卸料速度;上料口设置半封闭罩棚;筒仓呼吸粉尘通过筒仓仓顶各自带1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呈无组织排放;全封闭搅拌楼,搅拌楼各自带1套布袋除尘器,粉尘处理后呈无组织方式排放;运输车辆加强管理,厂区内的地面全部硬化处理,配套洒水车定期对运输道路洒水抑尘,厂外运输车辆使用篷布覆盖车厢等密闭措施,禁止超载,避免撒落;在厂区设一座洗车平台。运输车辆尾气:运输车辆限速行驶,定期维保。

(二)项目运营期的废水治理措施:设备清洗废水、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生活盥洗废水用于泼洒抑尘,厂区设置旱厕,定期清掏。

(三)项目运营期的噪声治理措施:通过优先选用较先进的、产噪较小的机械设备源头降低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要求建设单位加强日常管理,禁止车辆鸣笛,禁止超载,限制场内行驶速度等,机械设备采取安装减振垫、严格管理运输车辆等措施。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

(四)项目运营期的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筒仓及搅拌楼除尘设备收集粉尘:搅拌楼配套的布袋除尘器灰斗中收集的粉尘定期清灰作为生产线原料;实验室检测后的商品混凝土样:收集后作为建材就近外售;沉淀池沉淀底泥:回用于生产工序;废布袋:定期更换后外售就近的废品回收站;生活垃圾:设垃圾桶收集后送至大河家镇生活垃圾收集点;危险废物:厂内设置有5m2的危险废物贮存点,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废空压油、废机油及含油废抹布)分类暂存,定期外委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