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组配分类

    • 单位领导
    • 单位职责
    • 机构设置
    • 教育信息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依申请公开

县教育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地方志信息公开服务,方便社会各界地方志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公开内容

机构信息、法规文件、规划计划、工作动态、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政策、校园安全管理等。

二、公开办法

(一)公开范围。本单位主动向社会公开教育领域信息和部门动态信息,在县政府网站设置的栏目中,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县政府网站查阅。

(二)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单位主要采取网上公开的形式,网上公开网址:积石山县政府网站。

(三)公开时限。各类信息产生后,本单位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的信息,可向本机关申请获取。

受理机构

本单位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积石山县教育局人秘股,办公地址:积石山县吹麻滩镇花园路2号。联系电话:0930-7721245

受理程序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单位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填写《积石山县教育局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二)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单位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教育信息,并填写《申请表》。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积石山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申请处理。本单位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则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向申请人提供信息或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主管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5)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四、公开流程

(一)县教育局分管领导负责对教育政务公开信息的内容、形式、时间等事项进行审核。

(二)各学区(校)、县教育局各股室负责人负责管辖范围内政务公开信息的审核。

(三)各学区(校)、县教育局各股室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应填写《积石山县人民政府网站上传资料审批单》。《审批单》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县政府网站下载。

(四)各学区(校)、县教育局各股室负责人审核后的政务信息,由县教育局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由相关股室信息员负责上传县政府门户网站,并报送县教育局人秘股登记备案。

五、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不依法履行教育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县政府办公室或监察机关反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积石山县教育局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地方性教育法规草案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制定全县教育发展战略、规划、计划,指导协调教育规划、计划的实施和教育体制改革。

(三)负责建立健全全县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制度,规范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四)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五)指导全县的教育督导工作,履行督政、督教、督学职责,负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

(六)制定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发展规划。负责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及教学评估等工作。

(七)指导中、小学学校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及体育、卫生、艺术、安全和国防教育工作。

(八)主管全县教师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合理配置教育系统人才资源。

(九)主管全县各类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和有关学籍、学历管理工作。

(十)负责教育宣传,教育理论研究,教育资料统计和信息系统的开发与建设工作。管理教研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工作。

(十一)拟订全县语言文字工作规划,负责全县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监督管理,负责推广普通话,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教育信息化建设和全县教学仪器装备工作。

(十三)负责控辍保学及教育扶贫工作。

(十四)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环境保护和各项工作任务。

(十五)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全面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县教育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县教育方面的能力建设。加快推进教育领域为民服务综合改革。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深入推进简政放权。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与人社部门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牵头,会同教育局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教育部门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9307721245

办公地址:积石山县吹麻滩镇花园路2号

单位主要负责人:任贵元 教育局党组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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