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组配分类

    • 单位领导
    • 单位职责
    • 机构设置
    • 综合政务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依申请公开

县商务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结合积石山县实际,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

2.规范性文件及其他可公开文件;

3.政府采购实施情况;

4.行政许可;

5.重大项目建设情况;

6.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7.工作动态;

8.公告公示;   

9.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包括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行政审批等信息;

10.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将通过积石山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jss.gov.cn/)予以主动公开。

(三)公开时限。积石山县商务局名义发布的主动公开政务信息,自该政务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方式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务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商务局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商务局信息。其中,公众向县商务局提交的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一)受理机构本机关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积石山县商务局办公室。办公地址为积石山县统办楼121207室;办公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联系电话:0930-7721626通信地址: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积石山县统办楼12楼1207室,邮政编码:731700。

申请方式向县商务局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积石山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以在积石山县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本机关不受理电话、电报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3)申请公开的商务局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申请渠道1)传真、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2)当面申请。县商务局负责接收当面申请。(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积石山县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商务局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处理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申请受理时间1)申请人当面提交商务局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商务局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商务局信息公开申请的,商务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商务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商务局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答复时限商务局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属于可以公开的,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不能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的,经受理机构负责人同意,可将答复的期限最多延长15个工作日,同时告知申请人。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务信息的方式和途径。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或者该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对能够确定该政务信息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的期限内。

三、商务局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商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县商务局工作职责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经济协作和境外招商引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制定全县商务领域规章、制度和发展规划。

(二)研究制定全县规范流通领域市场体系及流通秩序的政策,促进内外贸结合,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流通管理;研究提出流通体制改革意见,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及现代流通方式和组织形式现代化,加强本系统的安全生产管理。

(三)调查研究流通行业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对酒类重要商品的流通管理;负责拍卖、租赁、汽车、旧货流通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石油成品油市场管理及批发、仓储、零售经营资格的审核报批工作。

(四)执行国家制定的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进出口商品配额政策;负责进出口配额计划的编报、下达和组织实施及配额、许可证的审报工作。

(五)负责全县行业的监督管理,对酒类和物资回收特种行业定点经营企业资格的审查、发证和监管。

(六)负责全县商务系统涉及世贸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交易的工作;组织科技兴贸战略在全县实施。

(七)指导和管理全县境外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及核准国家规定的限额出口限制投资的外贸企业的设立;核准审查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及变更。

(八)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境外投资等行业的管理;负责争取和接受联合国及其他国际组织或国外政府、民间组织对我县的多、双边无偿援助项目及赠款和申报、组织和协调工作。

(九)负责组织开展全县区域性内外贸专业批发市场和大型营销设施项目的规划、布局、论证、立项和物资配套供应,并负责监督管理各类市场的规范运营。

(十)负责国家、省、州、县投资及划拨的调控资金、专项资金的管理,承担政府授权流通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的管理,依法行使国人股权。

(十一)负责中国·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归口管理各类涉外商务交易会、洽谈会、展览会、展销会等活动;制定并管理实施赴境外举办上述活动的管理办法。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关于电子商务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全县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负责全县电子商务发展势态监测、分析和统计。负责实施全县电子商务建设、规划、宣传工作和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指导全县流通领域信息网络。

(十三)宏观指导各乡镇电子商务工作。

(十四)指导全县商贸流通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工作。

(十五)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环境保护和各项工作任务。

(十六)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电子商务股、政务服务股。组织管理日常工作,制定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机关会务、文件起草、值班、信息、保密、印章管理工作。负责政务公开、电子政务、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单位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固定资产管理及项目资金拨付和监督管理。编制全县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负责全县电子商务发展势态监测、分析和统计。负责全县电子商务服务行业的管理和指导、协调、推进、督查工作,为外向型企业提供有关开展电子商务的技术及技能方面的咨询,人员培训及其他方面的服务。协调建立电子商务运行保障机制。负责全县电子商务产业园规划、建设指导工作,协调解决电子商务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承担本单位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工作。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政务公开,组织、协调入驻政务服务中心项目的运行管理和标准化建设,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办事材料,推进网上审批。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市场建设和运行调节(行业服务管理)股。组织拟定健全规范市场体系的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国家深化流通体制改革,推动全县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县城商业网点规划。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组织实施国家、省、州、县安排的有关流通领域重大投资项目,指导推广先进的流通技术。负责拟定和组织实施区域内的行业发展战略、行业规划和有关政策。承担商贸流通和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负责辖区内酒类流通监督管理工作,对辖区内酒类经营企业实行备案登记和溯源监管,受理有关酒类经营备案的投诉和举报,定期上报上级管理部门。

三)投资贸易促进股。研究落实对外经济合作的政策法规,负责全县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负责管理县内企业对外投资设立企业、对外经济合作企业经营资格,审核申报或审批对外工程承包、劳务合作人员的出包工程劳务合作基金、国际无偿援助项目,管理对外商无偿援助及赠款并监督检查受援项目执行情况。参与各类对外贸易交易会、洽谈会、展览会、展销会等活动。推进外贸促进体系建设,负责进出口孵化促进工作。负责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工作。负责协调海关、商检的有关事宜。承担全县进出口数据的统计分析。拟定和实施利用外资政策措施,指导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核工作归口管理外事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拟定相关经贸外事制度。

三、局属事业单位

积石山县美食产业与电子商务发展中心。主要职责:开展美食产业资源调查、研究,为美食产业发展提供信息、人员培训等方面的服务;负责协调抓好美食产业培育工作,引导地方品牌企业转型升级;维护美食产业品牌经营企业正当权益;拟定县内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规划;建设县、乡、村三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和物流公共服务体系,打造集商品展示、电商培训、物流配送及配套服务于一体的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基地。

办公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7721626,传真:0930-7721528。

办公地点:积石山县统办楼12楼1207室,10楼1012室。

我要申请
部门信息公开平台
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和政县基层政务公开
水电气热
通信领域
邮政
金融领域
医疗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