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组配分类

    • 单位领导
    • 单位职责
    • 机构设置
    • 统计信息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依申请公开

县统计局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临夏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相关要求,为了更好地提供与我局业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我们编制了《积石山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此《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统计局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

2、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统计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性文件;统计违法举报电话。

3、数据发布

主要包括:统计公报、统计月报和统计运行信息等。

(二)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信息,积石山县政府门户网站、统计年鉴公开等载体对相关信息予以公开。

(三)公开时限

主动公开信息,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有特殊情况的,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获取我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我局提出申请。我局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情况进行提供。

(一)公开范围

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政府统计信息。

(二)受理机构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积石山县统计局

受理时间:正常工作日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

受理地点:积石山县政府旧三综合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7721933

  真:0930-7721968

邮政编码:731700

电子邮箱:jssxtjj@163.com

(三)申请方式

统计局提出申请的,应当填写《积石山县统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样本见附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以及法人证书等其他证明文件。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我局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直接到积石山县统计局提出申请。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通过统计局电子邮箱索取《积石山县统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我局,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四)申请处理

统计局收到申请后,将在接到申请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内容进行审查,对于申请内容不清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统计局处理信息公开查询的有关申请的受理时限为接到申请起的20个工作日,如有特殊情况的,经批准可延长至20个工作日。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统计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统计局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并在受理时限内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保密的或者因其他原因无法公开的,在受理时限内告知申请人;除上述两种情况以外的,在受理时限内以电子邮件或者邮寄的方式向申请人公开其所需的信息。

(五)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积石山县统计局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积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0930-7721912

通信地址:积石山县人民政府

邮政编码:7317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积石山县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7721912

通讯地址:积石山县人民政府

邮政编码:731100


积石山县统计局单位职责

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统计局是县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主要职能: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及县政府关于统计工作的方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机关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对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对县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和基本统计报告制度,完成国家和省、州业务部门下达的各项统计工作任务。

(三)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国家组织的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调查,制定全县统计调查计划及调查方案,并组织实施与协调、督促、检查全县统计调查工作。

(四)拟定全县统计改革和建设规划,组织全县统计调查项目,对其统计报表、统计数据进行统计审批和管理;统一管理民间统计调查活动。

(五)组织协调全县城市和农村社会经济调查工作,受省统计局委托,协助管理城乡社会经济调查队。

(六)建立健全国民统计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监督检查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对有关国计民生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测。

(七)收集、整理、提供全县基本统计资料,对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状况进行统计评估、统计分析、统计预测、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审定、管理、公布、出版、发行全县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报道统计新闻,及时向全社会各界提供统计信息。

(九)认真开展统计巡查工作,检查监督统计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切实保障政府统计的公信力;依法维护统计人员的合法权利,揭露、追究、处理、制止违法统计法规的行为。负责全县统计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统计继续教育。

(十)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建设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协调和统计管理县、乡(镇)统计网络运行和维护工作。

(十一)统一管理县级统计事业费,做到勤俭节约,确保统计工作正常运行。

(十二)组织指导全县统计基层建设和统计基础工作,全面实施乡(镇)统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和指导部门统计工作。

(十三)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环境保护和各项工作任务。

(十四)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全面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

(十五)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州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

积石山县吹麻滩镇花园路5号。

、办公时间

全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五、办公电话 09307721933

六、负责人姓名

单位负责人:马长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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