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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229275995295911/1970-44696 主题分类 积县政办发
发文字号 积县政办发〔2021〕58号 有效性 有效
成文日期 2021-05-31 发布日期 2021-06-05
标        题 积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积石山县金融机构逾期贷款清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积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积石山县金融机构逾期贷款清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信息中心 浏览次数: 添加时间:2021-06-05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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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县政办发〔202158

 

积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积石山县金融机构逾期贷款清收

工作实施方案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州驻县各相关单位

《积石山县金融机构逾期贷款清收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积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积石山县金融机构逾期贷款清收工作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全县金融生态环境,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推动县域信用环境建设,防止国有担保资金流失,确保金融机构贷款良性循环,有效支持全县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全面清理全县各金融机构各类逾期贷款,使全县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和比率实现双降,切实优化金融融资环境,积极发挥金融杠杆作用,不断强化金融对产业发展的带动催化,促进群众持续稳定增收,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二、组织保障

为切实做好逾期贷款清收工作,成立积石山县金融机构逾期贷款清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 发瑞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沙学英  县财政局局长

陈元忠  县公安局副局长 

 员:马玉虎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陈尚雄  县法院副院长

马成福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马永杰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县人社局局长

李廷沛  县就业中心主任

   县融资发展中心主任

丁生梅  县妇联主席

    马全胜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马福俊  大河家镇镇长

        吹麻滩镇镇长

    马自仁  癿藏镇镇长

    马伙雄  居集镇镇长

    马叔明  石塬镇镇长

    李自蛟  安集镇镇长

    马启祥  银川镇镇长

        柳沟乡乡长

 马成海  胡林家乡乡长

        徐扈家乡乡长

        小关乡乡长

    牛学仁  关家川乡乡长

    冯光杰  中咀岭乡乡长

    杨永进  郭干乡乡长

    张永发  寨子沟乡乡长

    李宝玉  刘集乡乡长

    马进良  铺川乡副乡长

            马永清  县财政局党组成员、会计局局长          

   中国人民银行积石山县支行行长

            王卫忠  中国农业银行积石山支行行长

                甘肃银行积石山支行行长

            马永贤  县信用联社理事长

            马梅春  中国邮储银行积石山县支行行长

            王建林  中国工商银行积石山支行行长

马福元  中国建设银行积石山支行行长

   兰州银行临夏分行客户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沙学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马永清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开展各项工作。

三、清收措施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1年5月31日至6月10日)。召开专题会议对清收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各金融机构梳理上报逾期贷款名册台账,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分类整理,登记造册,统计汇总,统筹协调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宣传动员阶段2021年6月11日至6月18日)通过县融媒体平台、微信群、短信平台等多种方式,积极开展逾期贷款清收工作宣传,争取社会各界支持配合。

(三)督促清收阶段2021年6月19日至2021年9月30日)一是涉及干部职工的逾期贷款。由各金融机构具体负责、业务部门配合,对涉及公职人员的逾期贷款进行全面清收,由借款人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其进行催缴,督促其在规定期限内主动还款,对于规定期限内未归还者,移交县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二是涉及企业和涉诉类的逾期贷款。由金融机构按相关司法程序,移交县法院,县法院要快审、快结、快执行,起到“执行一户,震慑一片”的效果,对已胜诉未执行贷款,以及拒不履行义务责任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在外躲债、长期赖债的被执行人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形式进行公开曝光,采取悬赏公告等方式,鼓励群众举报其下落或财产线索。对企业通过查封、冻结、拍卖等措施实施清收。三是涉及农户的逾期贷款。由各金融机构负责,通过电话短信通知本人。乡镇组织村社干部入户动员,进行催收,有偿还意愿的要及时联系相关银行,由银行上门收贷。四是对以各类形式拖欠、逃废债务的逾期贷款。借款人长期躲债赖债,涉嫌骗取贷款、贷款诈骗、有资产(转移资产、隐形资产)不还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由县公安、检察院、法院与银行协作配合,按照从严从快的原则,加大打击力度,该拘留的拘留,该扣押、冻结财产或账户的尽快冻结,以高压态势强力清收。要加大失信人员的惩戒力度,县法院列入失信名单,新闻媒体曝光失信人名单,公安机关对失信人员采取不予办理护照等措施,依据有关规定限制享受相关政策。

(四)清收总结阶段2021年10月1日至10月30日)。清收工作结束后,县逾期贷款清收领导小组对清收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清收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对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领导小组要切实强化对清收工作的组织领导,牵头抓总,统筹谋划,全面安排,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汇报,部署推进重点工作任务,确保清收工作有力有序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统计汇总相关数据资料,积极协调对接相关金融机构、业务部门,组织落实好各项具体工作任务。

 (二)强化工作责任。各乡镇、县直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靠实责任,强化措施通力合作,确保清收工作取得实效。督促各金融机构,每半月报送工作进展,要按照各自职责职能,强化业务指导,特别是要配合金融机构开展好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创业担保贷款、双联贷款,以及公职人员逾期贷款清收工作。县委组织部、纪委监委、人社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公职人员违规担保贷款、逾期拒不还款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处理。对有逾期贷款催缴后仍未偿还的,金融机构按照程序尽快移送法院,县法院对移交办理的诉讼案件要加大执行力度,加快办理进度,县公安等部门对移交执行的案件,要依法采取相关措施,通过各部门间积极有效联动,切实起到震慑作用。金融机构要落实清收工作主体责任,配备精干工作力量,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单位沟通协调,认真做好逾期贷款信息登记造册、告知宣传、进展统计、数据比对、统计汇总等各项工作。

(三)强化督导检查。逾期贷款清收工作实行半月报送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不定期对各清收小组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汇总清收工作中的新情况、新措施和典型案例,及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新问题,通报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召开会议认真传达学习逾期贷款清收政策,使干部职工熟悉金融法律法规,增强信用道德观念,带头守信履约,为全县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做出表率。各金融机构要利用电视、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形式集中宣传清收政策,为清收工作开展营造浓厚氛围。

逾期贷款清收工作是全县优化金融环境、助推县域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相关部门、各乡镇、各金融机构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指定专人建立清收台账,逐一清收,进行销号登记,按时间节点在限定时限内全面完成清收任务。实属地管理责任。

附件:逾期贷款清收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