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组配分类

    • 单位领导
    • 单位职责
    • 机构设置
    • 重大项目
    •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依申请公开

县发改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单位编制了《积石山县发展何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本单位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及内容

1.本单位主要职责,部门设置、人员构成和联系方式等。

2.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3.本单位制定的规范性法规及管理服务性文件。

4.发展改革业务工作信息和行政审批工作信息。

5.行政审批事项(审批、备案)的公开,包括审批项目、审批机关、审批依据、审批对象、审批条件、审批程序、审批时限、是否收费和收费标准。

6.办事指南,包括办事内容、流程、时限、收费标准及依据。

7.本单位日常管理制度和规定。

8.政务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及受理部门。

9.其他应当向社会公开的内容。

(二)公开形式

1.通过积石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政务信息。

2.在本单位办公地点设置公开公告栏等公开政务信息。

3.在本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积石山县吹麻滩镇花园路2号,电话:0930-7721931)查阅。

4.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公开政务信息。

5.印制业务工作信息和工作简报公开政务信息。

(三)公开时限

1.应当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本单位尽量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2.主动公开信息基本情况如有变更,最迟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新。

3.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本单位制定和发布的其他管理性文件、行政许可等,按其时限规定确定留存期,逾期请到本单位保密室查阅;网上公开的普通工作动态信息,将保存在单位网站数据库中,基本期限为3年。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单位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务信息,应填写《积石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以网上申请、信函申请或当面申请。

受理机关:积石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办公地址:积石山县吹麻滩镇花园路2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7721931

传真电话:0930-7721931

电子邮箱:jssxfgj@163.com

邮政编码:731700

申请的具体步骤: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可下载可复制)。

个人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若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单位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传真左上角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本单位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2.审查

收到申请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请表》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并出具《补正申请通知书》。

3.登记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属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应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如属依申请公开信息,将根据需要进行公开。依申请公开分全部公开和部分公开。属全部公开的,将出具《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属部分公开的,将出具《部分公开告知书》。属不予公开范围信息的,将出具《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不属于本单位掌握范围的信息,将出具《非本单位政府信息告知书》;如信息不存在,将出具《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

4.答复

本单位收到申请后,根据申请内容,如不能当场答复的,将在20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因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或提供信息的,可将答复或提供信息的期限适当延长,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如单份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政务信息公开请求时,本单位将分别处理,分别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三、不予公开的内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被确定为国家秘密的;

2、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的;

3、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事项;

4、公开后可能会带来一定社会影响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公开的政务信息。

四、监督保障及救济方式

信息公开监督:积石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是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纪检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五、信息处理费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本机关遵照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信息处理收费办法执行。行政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


积石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机构设置

积石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内设以下9个股级机构。

(一)人秘股(政务服务股)。负责组织协调机关政务和目标管理工作;负责会议组织及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机关私得 文秘、政务信息、财务、资产、信访、档案、保密等行政事务; 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县发改革局信息发布;负责机关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

负责全县发展和改革局系统人才资源开发利用和人才培训工作;承担本单位行政批和政务服务工作,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政务公开,组 织、协调入驻政务服务中心项目的运行管理和标准化建设,持 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办事材料,推进网上审批。

(二)综合股(含县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负责研究提出包括总量平衡、发展速度、结构调整和目标政策在内的全县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搞好年度发展计划与中长期发 展规划的衔接;综合分析、研究全县国民经济形势,做好对国 民经济运行态势及计划执行情况的预测、监测和预警;监督分析全县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编制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和年度投资计划;研究提出投资宏观调控政策和投融资体制改革建议,贯彻和制定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监督措施及管理模式;负责汇总、编制、上报、下达中央和省预算内基建、少数民族建设资金计划,并监督检查工程项目的实施;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上报和审批及投资管理;负责非政府投资项目,包括社会投资、企业投资和民间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的转报工作;负责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等行业的管理和能源价格管理;研究提出全县能源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编制全县能源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转报、安排国家、省、州和县财政性资金的建设项目;负责全县国家投资项目招标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负责重点建设项目和国家投资项目的综合管理。提出研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工作方针、政策、编制全县国 民经济动员预案、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国民经济动员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流通和储备粮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全县粮食流通和储备粮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政策,并组织执行;拟订全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长期规划和收储,并组织实施;制定粮食产业化经营的思路、方案和具体措施,并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商品粮油的优质品种结构调整;负责指导全县粮食储备管理,制定粮食储存的仓帐管理制度和保防责任制;指导和协调全县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编制全县粮油仓储、加工设施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商业网点建设,负责粮食仓储设施的报废、占用、拆迁的审核批报; 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市场的行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粮食市场的整顿监督。负责县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管理工作由县委、县政 府领导,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和管理,县建设局参与,项 目监督检查人员实行专兼职结合,以兼职为主,人员主要由各 类工作建设、财务审计等方面的业务人员组成。检查人员的主要职责是∶对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建设资金使用、工程招标投标、开工建设条件、建设进度、工程质量、投资概算控制以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建设活动进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及时提出检查报告;协调、督促有关项目建设单位进行整改。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拟订重点建设项目监督检查计划,负责检查员的工作联络、协调和服务;负责检查报告的审核和检查意见、信息的综合处理;承担检查工作的综合调研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检查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综合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投标工作,对全县国家投资项 目招标投标工作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和监督; 负责发展改革局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三)以工代赈股。负责研究编制全县以工代赈、易地扶

贫搬汗中期规训和年唐计训.负青组织字施以工代赈、易出

扶贫搬迁项目,搞好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监督和协调指导工作

(四)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负责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提出 推进改革开放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议,组织拟订综合 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指导和协调城 镇综合改革、城乡配套改和重大专项改革试点∶研究推进国 民经济市场化和市场体系建立中的重要体制改革问题,提出促 进市场和生产要素市场发展的重大政策;研究提出优化所有制 结构,促进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价格法律法规的宣传实施,以及价格改革方案的拟定和组织实施工作;制定全县价格调控目标,提出相应的宏观调 控对策建议;组织实施价格听证会 工作,审查、审理全县价格 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调定方案;  价格行政执法行为;并做好 年审工作;负责价格监测、分析、预警工作。负责行政事业性 收费的管理,组织实施收费许可证制度,开展许可证年度审验 和换证;开展涉企、涉私、涉农价格和收费的治理、整顿工作; 审核城区物业、房地产管理服务收费管理标准。

(五)节能监察中心 负责制订全县节能管理、能源审计、节能监督、节能监测、 节能检测工作计划,审批、核准、备案项目的节能审查,组织 实施日常节能监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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