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组配分类

    • 单位领导
    • 单位职责
    • 机构设置
    • 综合政务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依申请公开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快速、准确地查找积石山退役军人事务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州等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1.本单位主要职能;

  2.本单位领导分工;

  3.本行政机关内设机构、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

  4.退役军人事务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其他可公开文件;

  5.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6.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方式

  1.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通过积石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退役军人事务局窗口公开。

  2.通过报刊、微信公众号、广播电视台等载体对相关信息予以公开。

  (三)公开时限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时限为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申请积石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一)受理部门

  1.积石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

  受理时间:上午9∶00—下午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通信地址:积石山县统办楼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积石山县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到积石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领取或自行复制。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以及法人证书等其他证明文件。

  申请人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积石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当面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通过传真、信函方式向积石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登录积石山县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在线申请,或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发送电子邮件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积石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积石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事宜。

  2.审查。积石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收到《申请表》后,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有效的申请进行登记、编号;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的、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或者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当要求申请人补充或者更正后再予以登记办理。

  3.答复。

  (1)属于可以公开的,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不能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的,经受理机构负责人同意,可将答复的期限最多延长20个工作日,同时告知申请人。

  (2)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申请人进行更改、补充后重新提交申请书的,重新计算答复期限。

  (6)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做区分处理的,应当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7)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8)答复的方式。按照申请人在《申请表》中的要求,受理机构可以提供纸质文本、电子文档等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以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机构设置

一、机构建设情况

局于2019年2月份在县统办楼七楼挂牌成立现有干部职工8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工作人员4人。内设办公室(政务服务股)优抚安置股军休服务管理股3个股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全省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全省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现场推进会的部署要求,切实加快我县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县上高度重视,把加快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过问,分管领导直接抓,形成了工作合力,加快了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县委县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为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安排编制10人,现已到位16人,印发了《关于配备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组成人员的通知》,为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配备站长及工作人员60人,151个村(社区)配备站长及工作人员198人。

二、场所建设

一是为广大退役军人政策咨询、信息采集、来信来访接待等相关事项,提高办事效率,积极与县政府协调,在政务中心一楼大厅设立了综合服务窗口。

二是为提高办事效率、提高业务指导,我局专门指定办公场所,对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配备了资料柜、档案柜、符合标准的办公设备,以及党建室、书画室、信访接待室等。

三是严格按照全省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中心(站)建设要求向县委上报了关于加快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的实施方案的报告》,订制发放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牌匾169副,刻制发放公章169枚。5月19日,在县统办楼七楼举行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揭牌仪式;5月20日,17个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和151个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完成挂牌,实现了乡村退役军人服务站全覆盖。

三、服务规范

对工作人员从仪表、行为、文明用语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化要求,做到了穿戴整洁,朴素大方,仪表端庄;言行举止要和善、谦恭、庄重、得体;用语文明,讲普通话。

四、制度建设

为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根据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及时制定了《干部制度》、《单位管理制度》等,并形成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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